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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 5, 7:49 AM

“只要能離開這個爛到極點的世界,什麼都好”

昨晚臨睡前,聽到凱洛無奈地說,「為什麼我都常常被罵?為什麼你就不會?」

她指的是圍繞在“關於網摘,以及他的一切。”這篇文章所衍生的一些議論,或許還包括過去曾經發生的種種。

今晨上網,看到我很喜愛的Freeleaf的ephemeris,文章標題是「還是把網站關掉好了」。

他指的是針對“談英語雙峰與英語等於競爭力之論”這篇文章的一則留言,或許也勾起他過去發表文章的歷程中所曾經遭受過的一些粗魯的指控與質疑。

親愛的,請不要難過。我沒有被罵的原因,或許一方面也是承蒙垂憐,憐我年高德薄,不做一般見識;其次是,我承認,我也真的是非常之鄉愿犬儒。因為我現在從事的是服務業,是卑微的服務業,而且是與人有關、與人相處的旅遊服務業。在這樣的前提下,我不被容許有太多的個人的稜角。

Freeleaf寫道,「只要能離開這個爛到極點的世界,什麼都好」。

我年紀大一些,已經過了那尋短的年少,而且將近四十歲才頓然悔悟、要多去看那寬闊的世界;所以總覺人生苦短,多活一天是一天。但我並不是沒有那樣的絕望,而且是常常。這個絕望通常是產生在,偶而轉台時、看到電視的談話性節目的來賓嘴臉,或者是看一些在網路上或部落格上的討論串之文字內容時。

網摘的議題其實沒有那麼嚴重,因為它是一個新生的事物、大家都還在摸索其中的遊戲規則,慢慢地,不想被摘的或許會發展出「謝絕網摘」的一種告示與技術;而,在願意被網摘的這一塊,也一定還會經過一番──甚或是好幾番,關於「商業與非商業」、「優質或非優質」、「Spam或非Spam」等等的議論。

從比較長的時光來看,所有的痛苦其實都會過去。不管是因為被網摘所產生的不悅、被批評所產生的無奈、或者踩到親衛隊的腳而被咬,這一切的痛苦其實都會過去的,只要有一點點值得開心的事物。有時候,痛苦有可能延續一小段時間,只要這個議題繼續延燒的話。

這麼說或許有些倚老賣老──從'96年到現在,我們看過多少議題如大江東去浪掏盡;浪花拍岸時,那一個不曾激起驚天的波濤?

但終究,它會過去的。正如我們所曾經經歷過的許多事件一樣。

如果說有什麼真正令得我痛苦的,其實是台灣人﹝註:泛指住在台灣的人﹞討論事情的口氣與方式。可能我們太習慣那些名嘴或者來賓的「表演」了。做為一個曾經的影像媒體工作者,我事實上極度唾棄那種快節奏、常態性的現場直播談話節目,因為那種節目最好做──不需要籌備、不需要腳本,甚至不需要腦袋,只消打幾通電話邀人就行。

上節目的人,因為要在一定的時間之內,沒有冷場地不斷講話,所以許多話往往是脫口而出,不經思考。有演說或受訪經驗的人都知道,在那種情況下,有時你會覺得彷彿被附身了似的,話語或文字自己源源不斷產出,而你只是個媒介。

如果我們都習慣了那樣的表達或接受方式,就不必再期待有太多深度的思考。甚至基本的平和相處、理性討論,都不可得。

所以妳現在知道了,我不是對這個世界沒有意見,不是沒有脾氣,也不是沒有痛苦。我祇不過是,把這一切戒慎恐懼地隱藏起來,罷了。

作為一隻身上到處有傷疤的老狐獴,我知道洞穴外面的草原或叢林,處處有致死的危機。如果說多活幾年有什麼所謂「成長」或「成熟」的話,大概也就是這個了。

[部落誌] 引用

引用

HEMiDEMi 於 <HEMiDEMi - 共享書籤> 引用本文
文摘: [ Blog Worker ] 工頭堅部落‧ 部落格臥客: “只要能離開這個爛到極點的世界,什麼都好”
引用時間: 2006.05. 5
jeph: 音謀筆記 於 <兩個網誌/網摘網站的典型> 引用本文
文摘: 最近智邦的MyShare的網摘/惹起一些討論。目前看起來大家都很有道理。不過我對這東西的看法是另一種:網摘本來就是一種 blog,blog 的倫理也就是網摘的倫理。我比較遲鈍,看不出網摘有什麼...
引用時間: 2006.05. 6
終極邊疆BLOG 於 <再談談網摘和引用好了> 引用本文
文摘: 想不到從上次那篇網摘與引用的權利之後,點起了一些關於引用、網摘、聯播這些「權利」(不是權力)的討論。不僅僅是我這邊聯播的權利、也談網摘的價值判斷 等這幾篇,在一開始我所引用...
引用時間: 2006.05. 6
遨遊天地任我行 於 <網摘究竟那裡錯了?> 引用本文
文摘: 最近部落格圈討論最熱烈的話題莫過於「網摘」了。其實我覺得很有趣,在智邦還沒推出My Share網摘服務,在艾瑪還沒有正式擔任網摘師之前,早就有不少人默默地在做網摘的工作。像Schee 會...
引用時間: 2006.05. 8
流浪者之歌 於 <群眾的怯懦正是造成亂象的根源> 引用本文
文摘: [ Blog Worker ] 工頭堅部落‧ 部落格臥客: “只要能離開這個爛到極點的世界,什麼都好” 我突然覺得我落伍了。...
引用時間: 2006.05. 9
∘到處存在的場所∘到處不存在的我 於 <在亂得教人發狂的世界,我學會去選擇自己的看見> 引用本文
文摘: 一直以來,我們似乎都忘了,我們其實有選擇權——選擇看見自己的視野、選擇關掉電視,用行動去關心這個生病的社會、選擇用理性面對批評的觀點、選擇試著相信我們社會來存有
引用時間: 2006.06.10

同月同日文章

迴響

...我不是對這個世界沒有意見,不是沒有脾氣,也不是沒有痛苦。我祇不過是,把這一切戒慎恐懼地隱藏起來,罷了。

對你這段話,真是很有同感ㄟ

獅子男 發表於 May 5, 2006 1:23 PM

獅子男,謝謝你。相信這是許多人共同的感受。

我昨晚在看新的「INK」文學誌,講到喬治克隆尼的新片《晚安‧祝你好運》,有一些文字相當不錯,大意是,「群眾的怯懦正是造成亂象的根源」。還在抓那模糊的感受,或許週末讀得更深入一些,能夠把感想寫出來。

由 工頭 發表於 May 5, 2006 1:37 PM

"大江東去,浪掏盡"我覺得的確是對這類事情的一種寫照~

楊慎寫的這一段我覺得很有感受,希望對於這類的紛擾,我們都能有這樣的心情。

「白髮漁樵江渚上,慣看秋月春風。
一壺濁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談中。」

P.S.
不過不一定要是白髮漁樵就是,哈哈~

發表於 May 5, 2006 1:57 PM

大家有空的時候參閱一下...

章忠信先生於知新數位月刊中所撰寫的「網路鏈結面面觀」文章中寫明了各式網頁著作權的的合理性,整理如下:

網路鏈結(hyperlink):

你在您自家的網頁上,設上其他網站的首頁連結(一般連結)或內文網址(深入鏈結,Deeplink),都具有使用合理性,並不造成侵犯他人著作權問題。

而框架鏈結(Framlink),即是把他人的網頁嵌入到自己的網站中,不致於侵犯著作權,但已行成一種「不公平的競爭行為。」從作者提出的案例中,本來以框架鏈結(Framlink)經過訴訟後都改以一般鏈結的方式達到和解。

快取和備檔網頁:

因為瀏覽網頁的過程必定將伺服器的資訊下載到自家個人電腦中,這屬於合理使用範圍,不侵犯著作權。關於快取部分,也屬於暫時性重製,不侵犯著作權。

http://openepaper.nat.gov.tw/epaper/org_new/9/09_07.htm

kevin 發表於 May 5, 2006 2:29 PM

tomsun 本身是學管理的,就行銷管理的角度來看,聯播跟網摘都是有助於本身部落格的宣傳。反對的看法是因為他們從法律的議題來看,也不能說不對,但這是見人見智的看法。

像我自己寫的文章,被工頭摘選了,我高興的要命,因為那代表我的文章有價值,代表我又多了個宣傳的機會。聯播也是一樣,tomsun broker雖然是一個非營利的網站,我們的聯播沒其他企圖,就只是幫忙大家宣傳,團結力量大,而且成效很好,但也常被一些網友批評,我相信再過一些時間觀念會更澄清的,網摘與聯播如果皆有註明出處,其實是強化部落格的宣傳而非侵權。
前提是在不是利用他人來獲利,我相信網摘或聯播是有存在的必要的。

http://www.tomsun.org/broker

tomsun 發表於 May 5, 2006 3:18 PM

我想,很少有什麼事情是只有優點,沒有缺點的。如果專注在一件事情可能引起的壞處,也可能會因此喪失了這件事情可能引起的優點。

以智邦生活館聘請艾瑪擔任有給職的網摘師來說,這對大部分的 blogger 來講是正面影響。艾瑪證實了 blogger 的價值,以後有任何單位要請 blogger 提供什麼服務,艾瑪可提供比價效應。就算是義務當志工,blogging 產生的效益也能更得到重視。

過去接觸到一些商業合作的案子,發現許多業主、廣告商、代理商對 blogger 實在是欠缺瞭解、欠缺尊重,老是喜歡把 blogger 當成名人、明星的陪襯,當成趣味新興事物來看待。但,一旦有些 blogger 拿到薪水、得到稿酬,馬上又有些 blogger 拿來作文章。這也是人之常情啦。

當然啦,有些人被打擾也是事實。對於被打擾的人,也還是要多尊重他們的感受。

由 ROACH 發表於 May 5, 2006 3:56 PM

個性決定命運.....
那個搭飛機正在國外"謎航"與到處闖關的領袖不正是如此的寫照?
工頭的心胸寬度夠
天壤之別,大概就是如此吧.......

由 nono 發表於 May 5, 2006 4:00 PM

給凱洛~ 人生是自己的 侯文詠
http://home.pchome.com.tw/life/181793/2493/litte13.html


工頭堅,

> 如果說有什麼真正令得我痛苦的,其實是台灣人討論事情的口氣與方式。...因為那種節目最好做──不需要籌備、不需要腳本,甚至不需要腦袋,只消打幾通電話邀人就行。

> 群眾的怯懦正是造成亂象的根源

成熟是自在,自信, 越來越清楚自己的理想目標與人生走向, 倒不一定就是鄉愿怯懦喔!

由 Jasmin 發表於 May 5, 2006 4:01 PM

「群眾的怯懦正是造成亂象的根源」
  ↓
「恐懼的總和讓我們彼此敵對」
…當下的聯想。深有同感。

由 singlewind 發表於 May 5, 2006 4:16 PM

第一次看到工頭的文章,應該是在某次的雙i爭吵中吧。總覺得工頭這一年來寫作的風格跟以前不大一樣。以前好像是人被逼到牆角,還會突然反抗;現在是被逼到牆角,就使出忍術,隱身在牆壁裡。

大概是這種感覺。

豬小草 發表於 May 5, 2006 4:31 PM

文章內容遭到質疑,
表示內容本身具有獨特性,
除非是惡意攻訐,
否則不必太在意...

waterbee 發表於 May 5, 2006 6:46 PM

感謝各位的迴響,下午我不在,所以未及時回應。我看Freeleaf把文章刪掉了,所以也將連結拿掉;免得再生枝節。

由於稍後還要去上個課,一些下午出門時想到的事情,晚上回到家再做整理答覆吧!

由 工頭 發表於 May 5, 2006 7:30 PM

嗯,我也想到我自己的事情上頭了......

我深深覺得,這種誰人都不得罪的個性
應當是職業病的一種
我沒辦法相信自己的blog就像自己家一樣可以隨便亂寫亂蓋
基於google這東西的神通廣大
我根本對網路無法信任
於是 我只能老實說
blog上是我揀擇過的人格與能夠上架「被閱覽」的物品

我沒辦法在任何一個網站上幹譙公司、老闆、同事、某朋友同事、崇拜著而我所討厭的政黨、我看不順眼的文化詮釋、我討厭的交男友方式、某人有夠礙眼的自拍照......因為那其中任何一個人說不定都可能跟我有關 或突然跟我有仇
我可不能 自掘服務業者的墳墓(唉)

我敬佩凱洛,因為或許也是同樣鄉愿如我
更是沒有辦法以平凡的心志抵擋一句負面的批評
就遑論是莫名的惡意 或攻擊了

而我阿Q式地以為
秘密與宣洩
還是留給假日的菸 酒 海產攤 來得保密與實際啊

但是義氣我是不會保留的
對於二位
總之 加油加油!

那那 發表於 May 5, 2006 7:48 PM

今晚請來一位帶義大利團經驗豐富的朋友來討論行程細節,沒想到一講就講到十一點多,被煙燻得眼睛好痛,方才回家洗完澡,已經半夜啦。

我覺得今夜沒有適當的心情和精神做回應了。請放心,我很好。只是既然話匣子打開了,似乎還是有些想法要說說。

明早還得上班呢﹝可憐的服務業啊﹞,精神好些再來一一答謝各位的留言。

由 工頭 發表於 May 6, 2006 2:01 AM

當:還好你主動說了,「不一定要是白髮漁樵就是」,否則我心想,真慘,現在都非得舉一些老來遣懷的例子,豈不悲哉 :-)

Kevin:謝謝你提供的鏈結資料,經營網站果然是有做足功課。

tomsun:你家的聯播的確也可能是下一個議題啦,等著挨罵吧(笑)。

你說,「聯播跟網摘都是有助於本身部落格的宣傳。反對的看法是因為他們從法律的議題來看,也不能說不對」確實指出了一個重點,就是,我們直覺的認為某人寫了一篇好文章,他就是希望被更多人看到的,但有些人不這麼想。

換句話說,的確有人寫部落格,只是為了紓發自己的心情、或者與少數摯友分享,並沒有宣傳或被宣傳的必要。問題是,作為網摘師,看到好文,直覺只是想推薦,並無法去判明到底對方願不願意被推薦或者聯播;我想這是其中的一個問題癥結。

不過,我這兩天一直想起,曾經流行過一陣子的「部落格十誡」中的第八誡:“If you don't want someone reading your blog, never put it on.(Even he/she don't know you have a blog)”。

我想你大概可以明白我的意思。

ROACH:辛苦啦!我覺得,網摘師這件事情倘若不是由你發起的,可能會引起更大的反彈。一個人過去所做的努力以及其人格,是會適度反映在所做的一些事情上的。我相信你會從各方面去思考如何將這個機制更完備。

有一個小建議,就是當有文章被HemiDemi網摘時,是會主動發出引用通告的,或許你會認為那是一種變相的Spam,但那畢竟也是一種告知格主被網摘的方式,或許可以減少一些「咦,怎麼我被網摘了,又沒通知我」的疑慮。可以想一下。

nono:個性決定命運,我是贊同的,不過你提到「那個搭飛機正在國外"謎航"與到處闖關的領袖」,其困境,倒也不能完全說是個性造成的啦;這背後,至少我自己看到的,還是有許多複雜的成因。但我同意,他的個性是有些問題。well, 不談這個。

Jasmin:謝謝你的鼓勵!你說「成熟是自在,自信,越來越清楚自己的理想目標與人生走向,倒不一定就是鄉愿怯懦喔」,一部分是的,不過也真的有些犬儒怕事啦(笑)

singlewind:很棒的聯想;讓我想再回頭去看湯姆‧克蘭西。啊,能夠無日無夜讀大部頭小說的日子真值得懷念。

豬小草:那事千萬不可再提啊!(怯懦再度浮現)...不過你說「以前好像是人被逼到牆角,還會突然反抗」,我真的是會心一笑。

至於現在,呃,也不能說是「忍者」啦,只是偶而想要“突然反抗”的時候,又想到諸如「明天的講座、下週要出團、還有兩個活動要辦、而且欠人一堆文債沒還」等等,也就反抗不起來了。

忽然想起古早時,反抗性很強的時候,還沒有網路,只好每個禮拜在週記上寫得洋洋灑灑,也算是平添一頁青春殘酷物語。

waterbee:我看過一些質疑的文章,本身也是寫得很好的,那樣就有討論的空間;至於匿名在回應中留言的,就真的可以休矣。

那那:「而我阿Q式地以為,秘密與宣洩,還是留給假日的菸 酒 海產攤 來得保密與實際啊」──我已經開始期待和妳與Hiro一起喝吳哥啤酒了。

其實仔細拜讀,paraf並沒有批評凱洛的意思,就算是批評,也是其來有自,我想也是必須去理解對方的感受與心情。只是昨為網摘師,難免會覺得,原本是一番美意,又何苦被講得如許不堪;這就是我在文章中喟嘆的,「臺灣人討論事情的口氣與方式」的問題。

記得以前開車的時候,我們都被教育,如果撞車,一下車就要擺出凶神惡煞的態勢,決不能輸;常令我覺得啼笑皆非;那樣對於解決事情是有什麼幫助?可歎今日台灣,許多事情都用這樣的態勢在處理,嗚呼。

由 工頭 發表於 May 6, 2006 11:11 AM

這給我感覺....少說話,少po文
留給自己的放在心裡
不然哪天有人來個不同意見
氣死又不負責任

jakeandy 發表於 May 6, 2006 11:59 AM

jakeandy:你說的這個心態,近似我之前所持的態度;但並不是說不同意見就不行,而是態度的問題。

接受不同意見,是一種成長的可能;問題在於,我們自己是這樣想,別人是不是也這樣想?我願意接受他的意見,他是不是願意理解我的想法和立場?總之,我希望討論是“提出問題”,而不是一上來就砲聲隆隆、冷言冷語,否則就像你講的,「氣死又不負責任」。

憋久了,也會得內傷啊。

由 工頭 發表於 May 6, 2006 1:10 PM

我本身是研究部落格行為的,未來會有幾個理論會發表到國外,跟網摘與聯播有點關係,等研究完畢再跟大家報告結果。如果是有心要經營部落格的朋友,網摘與聯播在我們的研究發現其有行銷效果。當然,如果只是自已在網站上寫寫東西,也不想讓別人看的人,就沒差別了。但是,這也滿好玩的現象,即然不想讓別人看,為何要使用屬於公開性的部落格,或許我們以後可以往這方面研究看看。
大致如此,tomsun broker(現在正名為 http://www.palacan.net )是個人理論研究的實習網站,我們的確看到部落格宣傳的效力了,因為是非營利性的,所以請大家放心,我們不會讓您們的權益受損的。

tomsun 發表於 May 6, 2006 2:45 PM

沒錯,那隱約就是怯懦的部分,
不過,我也相信工頭說的,痛苦是會過去的,只需要一點小快樂就可以cover,
於是大多數時候,就算在自己部落格寫東西,不免小心翼翼,
害怕即便是小快樂也很難出現,只好避免痛苦來襲,
真他媽的怯懦啊,我們這些中年人。

米果 發表於 May 6, 2006 4:34 PM

http://www.eroach.net/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56

「我可以討厭你,卻不能喜歡你,真是豈有此理」

由 ROACH 發表於 May 6, 2006 5:16 PM

工頭
所謂不同意見是可以的
但是如果內容太過偏激
或是根本就是無謂的漫罵
理是不理阿?

部落格就像網路上的家
陌生人直接上門亂咬一通
理是不理阿?

所以我才會這樣說~
我確定一定得內傷

jakeandy 發表於 May 7, 2006 12:37 AM

工頭

我現在沒有開放迴響,都要經過審核。剛剛去審了一些迴響後,有些跟以往不同的感覺。雖然許多是匿名的,也可能是不理性的謾罵,可是,如果我加上我的補充後跟原來的發言一起送出,好像就比較不會受到影響了。

由 ROACH 發表於 May 7, 2006 12:40 AM

”群眾的怯懦正是造成亂象的根源”

攻殼也有類似的話,不過素子大姐頭講的就更直了XD

waylim 發表於 May 7, 2006 1:43 AM

當初DearJohn寫我的訪問稿,裡面寫了我的一個想法--「隨著她部落格的人氣日漸上昇,她卻慢慢地開始把自己偽裝了起來,儘量避免提到自己的職業、日常生活發生的瑣事等等,就連文章也愈來愈少...」
我很少寫東西,不是不喜歡分享,而是我每次寫了自己的想法,用字遣辭比較直接一點,都會遇到不善意的留言。曾經阿民嫂葉子妹問我,怎麼沒有考慮寫教育的想法與現狀,畢竟這是屬於自己所學與工作領域。但沒辦法,我沒有力氣一天到晚在網路上跟大家用文字討論,我羨慕你們願意寫出自己想法的這樣的勇氣。
加油唷!你們...:)

judysmile 發表於 May 7, 2006 6:31 PM

米果:「害怕即便是小快樂也很難出現,只好避免痛苦來襲」正是我最真切的感受。和凱洛交往之初,就提到過,現在的我是「漠然」的,漠然的原因,正是不想讓自己受到侵擾,不想自己平靜的情緒被打斷。真他媽的怯懦啊!

ROACH:我過去回了篇留言。真是,網摘師不才,勞您費心了。不過我看到你在Jeph那邊的留言,是會心一笑的。
http://paraf.bloggerism.com/archives/004123.html#22498

jakeandy:你說,「陌生人直接上門亂咬一通,理是不理阿?」今晚我在凱洛那邊回了一個很長的留言,基本上可以回答你這個問題。「我怒了」。
http://carol.bluecircus.net/archives/007599.html#57204

waylim:素子大姊頭是怎麼講的?我忘了啦。

judysmile:給妳一個擁抱 :-)...希望你不會嫌我這樣回應太簡短了^^

由 工頭 發表於 May 8, 2006 12:45 AM

既然寫BLOG就得接受會有人評論,網摘也是一種評論,迴響也是一種評論,有的評論你沒知道,有的評論你很難下嚥,但是這是必然發生的事,記住自己開始寫BLOG的初衷,繼續寫下去,比一受評論就關站,應該是較為理智的反應。

pjhuang 發表於 May 8, 2006 1:40 AM

回應簡短與否不是重點
重點是我心意有傳達給你們兩位
這樣就好!:D

judysmile 發表於 May 8, 2006 2:43 PM

工頭您好:

原本只是單純來拜訪,仔細的讀了這一篇文章以及其緣起與延伸,有種不知道該說什麼的感覺。
突然想起“笑傲江湖“裡寫到曲洋與劉正風想退隱江湖的那種心情,難道部落圈也像江湖一般?
對照回自己在我的小格子裡也是少發議論,多做風花雪月之語,原因的確是不想惹來不必要的爭論,看來我更是鄉愿一族,呵呵。

bestguy 發表於 May 8, 2006 11:33 PM

以一個部落格行為研究者的我來看部落格中的網摘、引用或聯播發展,我覺得有必要訂出一個網摘、引用或聯播的開放或關閉機制,就是在文章發表時,便可設定是否讓人網摘、引用或聯播。如此這些爭議應該可以減少不少。不然,在網路上討論那麼多這類的議題,有點勞民傷財。因為,這類的著作權問題很模糊,也見人見智,限制太多會阻礙部落格發展,限制太少又會有抄襲的問題。

我目前參與我國部落格機制發展的計畫,我會將這部份的問題,也提到計畫中進行研究,希望未來能有一些比較成熟的機制提出來。

tomsun 發表於 May 9, 2006 12:45 AM

真的很勞民傷"時"...
老太婆我,原本從吵鬧的娃兒堆中脫困,要上網領取好心網友製作的個性貼紙...沒想到看得我眼睛也流油...兩個小時Blog間的連來連去,直到樓上的這句這才讓我確定了事件的因果!

"有必要訂出一個網摘、引用或聯播的開放或關閉機制,就是在文章發表時,便可設定是否讓人網摘、引用或聯播。"

那就請有心讓BLOG環境更好的各位加油囉!

也常為吵鬧不休的孩子們訂規矩而傷神的仲裁者 留

由 只有封閉的MSN SPACE的老太婆 發表於 May 9, 2006 3:07 AM

勞民傷財嗎?我覺得這些相關的討論其實是讓我們對於BLOG的可能與限制看得更清楚阿。比方說,如果沒有啪啦夫那邊清楚地針對著作權法一條條地跟ROACH討論的話,恐怕ROACH也不會想起「編輯著作」這概念吧?

何況,從行銷上來說,一個新的網路服務可以引起大家的討論與注目,總比推出了好久,卻沒有人知道它是啥,來得好吧?

豬小草 發表於 May 9, 2006 8:45 AM

豬小草

你真是深得我心啊:XD

有許多精彩的想法,在激烈的爭辯中才會迅速出現。知道一件事情,跟能夠證明一件事情是兩回事。來回攻防後,許多事情才會更清楚。

不過,第一優先的,我還是比較贊同工頭的感慨。

由 ROACH 發表於 May 9, 2006 8:58 AM

豬小草:

您誤會我的意思了,我們大家都是希望部落格圈子能夠更好,所以希望有的是真的能夠施行的結論,只是我看了好多篇這類的文章後,還是無法解決這些問題呀。

假若我們部落格圈子的人最後有所共識,很多方案的施行可以透過下對上的方式來進行,對於國家的資訊發展部門、BSP業者提供建言,我能作的是對國家的資訊發展部門提供這類的建言,但BSP業者這部份,還需要大家的力量,別以為我們的力量不夠大哦,其實積少成多是很夠力的。

機制的建立對彼此雙方是好的,內容提供的部落客跟網摘或聯播網站之間,其實可以是互利共生的共同體,只要有一個泛用的機制可以通行時,對彼此權限的界定可以有明確的方針,如此我們的討論才有價值。您說是嗎?

TomSun

tomsun 發表於 May 9, 2006 9:40 AM

(工頭,借一下地方講話)

Tomsun

我最近在想的是,「共識」(倫理)可能比機制重要。尤其未來會做網摘的單位可能有幾百個,很難產生共同的機制。另一點,網摘並不能預設一定是摘 blog ,只要有 URL 的其實都可以摘,我認為不可能有共同機制產生。

我的想法是:平常喜歡好發議論、積極參與網路串連、聯播、活動等的 blog ,並沒有權力拒絕別人摘他的文章。但平常就安安靜靜、自己寫自己跟朋友們喜歡的小文、也不愛評論這評論那的 blog,要摘前問一下比較禮貌。

想法還在整理。也就是,所謂日記式的小格,該如何定義?如果大家有個共識,盡量不要去摘這樣的文章,反正這樣的文章與社會公共利益的距離也比較遙遠。

由 ROACH 發表於 May 9, 2006 10:23 AM

Roach:

您說的我贊同,不過其實單就部落格的部份,是有可能建立統一的機制的,就像引用的機制一樣,只要大家有共識,就能施行。至於其他的網站,因為比較沒標準化的關係,這部份可以先不加入思考。

至於倫理的問題,我先前是研究資訊倫理的,其實倫理問題有時太抽象,最後仍要落實於制度面、法制面,不然每個人各吹各的調,會變成自由心證了。

tomsun

tomsun 發表於 May 9, 2006 1:31 PM

這兩天我自己忙翻天,反而無瑕參與討論;這個討論平台請儘管用。

倒是Bestguy那段留言,先回應一下:

其實笑傲江湖中,我最喜歡的人物,是那個鬼魅一般的瀟湘夜雨─莫大先生,呵呵。退隱江湖是不會的,只是用另一種姿態去參與罷了。

由 工頭 發表於 May 9, 2006 2:22 PM

不好意思,工頭打擾了^^謝謝你

tomsun 發表於 May 9, 2006 2:51 PM

沒問題,我看您很努力在各處解答所有的疑惑啊(笑)。

由 工頭 發表於 May 9, 2006 8:46 PM

唉……大家加油吧

tomsun 發表於 May 9, 2006 8:53 PM

讓我"網摘"一下 (這個詞..還真是這個月學到的新詞,還有"網摘師"...)

「因為我現在從事的是服務業,是卑微的服務業,而且是與人有關、與人相處的旅遊服務業。在這樣的前提下,我不被容許有太多的個人的稜角。......我年紀大一些,已經過了那尋短的年少,而且將近四十歲才頓然悔悟、要多去看那寬闊的世界;所以總覺人生苦短,多活一天是一天。但我並不是沒有那樣的絕望,而且是常常。 」

佳句,抄錄於筆記本,時常翻閱,作為座右銘之一。

本月同時抄錄之佳句還有..僅以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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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保町的沙保喫茶店老闆鈴木文雄,年已七十有餘,從咖啡館內向外看,常會看到帶著孩子的父母和年輕情侶在店前拍照留影。老闆說:"能夠成為人家回憶的部分,我心理感到非常欣慰。"」
池谷伊佐夫/著,桑田草/譯,《神保町書蟲》,三言社 ,2006年出版 ,p,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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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多處處有悲歡,
何必滄桑始浩嘆。
昨過城西曬書地,
蠹魚處處報平安。

作者引龔自珍的詩 」
傅月庵/著《蠹魚頭的舊書店地圖》 ,遠流 ,2004年出版,p.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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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音樂:Maximiliam Hecker - 永恆情歌

凱洛加油,工頭堅加油 :)

galeer 發表於 May 11, 2006 11:31 AM

嘎荔兒:感謝你的知識分享啊!沒空讀書,有書摘可看,也是欣慰。

由 工頭 發表於 May 11, 2006 7:23 PM

「如果說有什麼真正令得我痛苦的,其實是台灣人﹝註:泛指住在台灣的人﹞討論事情的口氣與方式。可能我們太習慣那些名嘴或者來賓的「表演」了。」

這句話真是說到人的心裏去了!
很多時候感受比對錯重要。

小凡 發表於 May 13, 2006 1:25 AM

平常喜歡好發議論、積極參與網路串連、聯播、活動等的 blog ,並沒有權力拒絕別人摘他的文章。

這句本身有相當大的問題。不過發言人本身也有問題,所以沒發現問題。

「平常喜歡好發議論、積極參與網路串連、聯播、活動」跟「拒絕或接受別人摘它的文章」並沒有直接關係。其中的「權力」哪來?被認定成「沒有權力」又哪來?

也許在私人方面,這個「別人」就不會衍生太多枝節,但是如果是營利組織,就大有可議之處。

由 路過 發表於 May 16, 2006 4:04 PM

http://www.blogger.com/comment.g?blogID=21603385&postID=114680766809504313

由 提名 發表於 May 17, 2006 1:14 PM

在開設網誌時,通常都會有一串設定會設成不同程度,從『大家都可看到』網誌,一直到要『密碼才看得到』。

為何這時網誌不能設定好,要不要讓人網摘全文或怎樣。

其實對於文章被『摘』,如果樹是種在公用地上,那誰路過都能摘幾個下來啊,只要說明是來自哪塊地上就好。誰讓你種在公地。

如果是種在自己的果園高圍牆內,門又加了大鎖,那果子還被摘就當別論。

不過要是『未經同意』,就被整篇整篇每一篇都全文一字不漏摘到底,就像自己樹上的果實被摘光光,都被採到別人家去,老實說感覺很不是滋味,況且只留棵禿樹,對原主來說是很難消受的啦。

這情形和以前出版文集有些類似,以前著作權不受重視,任何人都可以剪刀黏膠收集一些名家文章,出一堆XX文選,後來才開始曉得這樣不合版權法。

對於引用,就像索引或參考來源,這是應當要有的。

對私人小型聯播我沒意見,只要知會我一下。

對於營業公司要摘錄(甚至是什麼報嚴選的),我不是很願意。對大公司只有好處,對我好處很少,壞處很多。小眾的文章不須大肆宣傳,大眾的文章又想知名度的,又另外一回事。

以上僅供參考。若有不同意建請留此,謝謝。

Y. R. 發表於 May 17, 2006 4:33 PM

不同意建請留此->不同意請留此就好

Y. R. 發表於 May 17, 2006 4:36 PM

感謝上面精采之討論,我剛回國,還在吸收一些新的進度,暫時沒有進一步的想法。

and, 「提名」,我連過去看文章了,看到明燈依然健在,真令人欣慰;請繼續努力。

只不過,我這文章標題的原意與出處,不知道他(她?)是誤會了、或是刻意忽略,總之是被扭曲並過度解讀了;不過也沒關係,不是說部落格是一種自我療癒嗎?大家開心就好。

由 工頭 發表於 May 23, 2006 6: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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