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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26, 11:50 PM

部落格行銷活動魔人反省錄

上周從日本回來後,吾友Vista告知,有網友對日前所舉辦的《出賣自己,為中華隊加油!》部落格活動有些意見;我請他將連結傳給我,循線找到了Pesty的文章“談百度和部落格廣告”。

由於Pesty說理清楚、態度中肯,於是我先過去留了簡短的回應,為這個活動所造成的「不舒服」致歉;正如留言中所述,在拜讀Pesty的文章之前,我就有意為文抒發一下過去這段期間,用自己的個人部落格作為公司的活動平台之感想。週日天雨在家,正適合來做一番整理。

【一】

我們第一次嘗試用部落格來做大規模的行銷動員,首推去年﹝2005﹞八月舉辦的《免費招待部落客去日本搭乘【曙光號寢台列車】》活動。當時我參考了樂多的“夏日的Blog傳說”,訂出了一個──坦白說,真是相當複雜的活動模式──也就是運用部落格「引用」的獨特功能,讓參賽者以「第一層引用」來報名,再讓其他部落客以「第二層引用」來投票。

對於熟練的部落客來說,要弄清楚這樣的模式或許不難,可是對於絕大多數加入部落格世界不久的使用者而言,絕不容易﹝事實上當時我們也有希望能藉活動推廣「引用」的使用方式之意圖﹞。所幸當時參加「曙光號」活動的參賽者,本身都是既熟練、又熱情的天王天后級人氣部落客﹝請參閱這份可敬的名單﹞;正因為有他們不厭其煩地教導其他部落客「引用」,來為自己“搖旗吶喊”,才讓這個活動的熱力在短時間內達到沸騰。

儘管後來也有一些朋友私下向我反應,「曙光號」活動的後續,並未做很好的發揮與彙整、或與商品做更直接的結合;但我想那是另一個議題了。以當時的活動效果來看,「曙光號」不可不謂是一個成功的行銷案例。

【二】

循著相同的模式,我們接著又在十一月推出《2005年勇闖天涯紐西蘭金剛探險大使》活動、以及在一月份推出《出賣自己,為中華隊加油!》活動。參賽的方式大致上相同,都是運用部落格的引用功能來執行,只是參賽的條件,每一次都有些修正。

例如前者必須設計出一個可執行的紐西蘭半自助行程,後者必須發揮創意或搞笑或演出來為中華隊加油;可是這兩次的效果就比「曙光號」差得多了。難道是因為夏天的時候、人比較容易熱情嗎?﹝笑﹞

同樣地,有朋友告訴我,他們覺得是參賽條件太難了。的確,以「紐西蘭探險大使」為例,要設計出像得獎的當先生一般的行程,沒有用心的研究與投入、以及蒐集資料的苦功,著實不太容易。

事實上,在活動舉行到一半時,我曾考慮放寬參賽資格,只要有發表文章、有活動圖示,就可以參加活動,然後用抽獎方式產生得獎者;但是這樣一來,就變成是拼運氣而不是拼實力,後來和主辦單位之一的紐西蘭觀光局討論,他們也不贊成,希望還是能真正一位選出對紐西蘭觀光有正面推廣意義的部落客。

後來想想,在我的信心動搖時,很慶幸有他們的堅持,否則舉辦活動就失去意義了。

當先生即將於四月初出發執行他的「紐西蘭探險大使」旅遊任務,目前正在做行前準備,待我忙完經典賽的事情,會進一步來做些追蹤報導。

【三】

至於《出賣自己,為中華隊加油!》這個活動產生的過程,說起來其實有些曲折。

原本我和查理王是用一種閒聊的方式,討論著要舉辦什麼樣的活動來為公司的經典賽加油團造勢,我個人是傾向於舉辦一場“部落格啦啦隊比賽”,邀請帥哥辣妹應用vlog﹝video blog﹞的方式來秀啦啦舞;看能否徵選出像「運動甜心米兒絲」這樣熱力四射的團隊、到東京為國爭光;查理王則是想到之前曾經有個「人體廣告徵才活動」,參賽者可以把加油口號、或是中華隊的logo,或刺、或印、或貼、或畫在身體的某一部位上;就這樣,查理王信手拈來,想出了一個「出賣自己」的活動口號。

方式有了,問題來了。由於我們過去習慣以Yam樂多日誌作為活動平台,可是以這個活動的對象看來,似乎應該去無名小站辦才對﹝沒錯,我們的確是想吸引那些敢秀敢露的無名天使﹞;而如果要上傳影音內容,似乎又非得結合Xuite或是天空部落才行。

可是由於時間緊迫,在短時間內很難去適應一個新的活動平台;同時看起來目前無名小站已經完全商業化了,要是沒有大筆活動預算,恐怕也沒人要理我吧;於是在春節前,陷入了一個膠著的狀態。

後來真正讓我下定決心、很快地分別在樂多以及Xuite建立活動部落格、放手一博的原因,則是看到另外一家經典賽加油團競爭對手,在蕃薯藤運動網上做了一個漂亮的活動網頁,舉辦「票選中華隊最佳先發」的比賽。

一來是由於競爭對手的大動作激發了鬥志,二來──也是真正的原因──是因為在我看來,那是一個完全「web1.0的網路活動」﹝和入口網站結合、製作精美活動網頁、設計線上票選活動...等﹞。既然如此,我們怎能不以「web2.0的網路活動」﹝以部落格作為活動平台、應用互動/引用/聯播機制、產出衍生內容...等﹞來拼一下,看看哪一個效果好?

後來,根據我得到的消息,我們的加油團報名四百多人,而對方聯合了兩三家共同銷售,則報名了一百多人;雖然我們人數較多,但持平而論,雙方都沒有成功。因為比起原先希望召集的「千人加油團」,目標還差得很遠。

嚴格來說,我們這次活動的狀況是慘淡的,因為參賽者非常少。

我想一方面是因為經典賽的負面消息太多、活動發布的時間太靠近春節,而今年春節休假太多天,沒人上網;半開玩笑地說,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前幾天我在得獎發表會上也說過的──第一位參賽者海豚飛,只花了三十分鐘就做出加油歌【勝利在望】,她一出手,後面都沒有人敢參賽啦﹝笑﹞。

然而,儘管賽情冷清,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還是發揮了web2.0的效應。不妨試試以下的搜尋結果:用google搜尋用Yahoo!奇摩搜尋,或者,用蕃薯藤搜尋

【四】

和傳統的網路行銷活動相較,使用部落格來作為行銷的平台,我個人認為最精采的一點,還在於活動結束後的內容延續性以及發展性。

就以《世界經典棒球賽加油團部落格》來說,雖然在出發前,這個部落格的內容還不夠完整豐富,但是我在行前說明會上對我的團員們說,希望回來之後大家倘若有發表了文章、相簿...等等,請發個引用或回應連結過來。這樣,我們的回憶才能夠被保存、感受才能夠被交流,而不是隨著比賽結束之後,就消逝了。

【五】

我想說的是,自從我們採用部落格來作為行活動的平台以來,不斷嘗試著不同的主題、不同的競賽內容與方式;這些方式有的堪稱成功、有的接近失敗。但無論如何,我個人總是希望,做的專案是有趣、有內涵,或者,甚至能有一些理想性的。

在一個商業機制中,理想性實在不是最必要的因素,但值得慶幸的,我工作上的上司和伙伴,如老夫子查理王安森...等,都有著一些共同的理想性與開放的心胸。

當然,對於這個部落格的讀者而言,我的內心中,還是抱持著一份深深的歉意。因為這個部落格一開始並不是作為公司的活動平台而建立的,來到這裡看「工頭堅」文章的人,想要看到的或許並不是這樣的一些活動訊息。

這一點,在去年中就曾經令我感到十分的苦惱,甚至有一段期間,我執意將活動訊息發表在另一個﹝事實上是為了工作而建立的﹞「旅行社企劃的世界步行」上;但是形勢比人強,既然要辦活動,就希望訊息能夠傳播的越快、讓越多人知道;事實證明,我也只有將活動訊息發表在這個部落格上,才能有比較大的效果。

所以過去的這一段期間,我沒有多想,只要有活動訊息就po上來,甚至努力拜託大家來串連;在這兒我要向所有願意串連的部落客們,獻上最高的謝意和敬意。我是為了工作而做的,可你們不是,而是為了友情、甚至是為了未曾謀面的陌生人而做的,光是這一點就令我覺得非常感動。

【六】

造成Pesty不舒服的,我想,也是因為在“工頭堅的個人的部落格”上看到像《出賣自己,為中華隊加油!》這樣的標題,以為是一項私人為中華隊發起的串聯活動,沒想到是一則和工作相關的商業訊息,因而造成了一些困惑;這一點,在我未來舉辦活動、以及發表活動訊息時,將會更小心謹慎。

理想上來說,如果在這個部落格中,既有我個人的思考軌跡與生活記事,間中穿插一些工作訊息的話,相信大家是可以接受的,可惜現實的狀況是,目前除了工作的訊息之外,我依然沒有太多心力可以去做自己的生活、思考與經驗之紀錄與抒發。

工作事務佔的比例太多,連我自己都望而生厭;所以我當然可以體會讀者的感受。


【七】

我們會不會繼續辦活動?當然會。

事實上,在結束了前一項活動之後,新的活動《免費招待部落客去吳哥窟住和平飯店圓夢之旅》已經展開。

可是我覺得,如果沒有這麼一篇文章,我就無法再進入下一個階段;這是一種反省與再出發的期許。不敢說自己是“達人”,只能自稱是個部落格行銷活動的“魔人”;期望每一個活動,所有人都能夠玩得更開心、更有實質與心情上的收穫。


【延伸閱讀】

用部落格做行銷,誠信基礎和長期經營是很重要的,所以...

The end? Not the end:兼談部落格行銷的退場機制

談百度和部落格廣告

tag: 部落格行銷, blog marketing, 博客行銷

[我在時報旅遊的日子] , [部落誌] 引用

引用

:::博斯普魯斯的月光@ngelsmile::: 於 <[Note] 對部落格做為行銷工具的看法> 引用本文
文摘: 【引用文章】: 談百度和部落格廣告(Pesty’s Articles) 部落格行銷活動魔人反省錄(工頭堅部落) 隨著web 2.0
引用時間: 2006.03. 9
BonbonBomb 於 <不可愛的行銷> 引用本文
文摘: 讀到李怡志的這篇「誠實是好生意」,正好讓我想起日前閱讀有關「部落格行銷」的種種。
引用時間: 2006.04.16

同月同日文章

迴響

千言卍語,有空再回應:

行銷方式是可以再討論啦...
但要與工頭堅一同前進日本東京的夥伴們,
這首歌可千萬別不會唱呀^^

敬請所有參與2006 WBC經典賽的500位中華隊加油團的夥伴們,
有空練唱一下唷^^ 動力火車與海豚飛合作-勝利在望 :

http://blog.xuite.net/charles0714/blog/5261169

謝謝^^

查理王 發表於 February 27, 2006 11:30 AM

呵呵,相信查理王也有許多感觸;其實每一個活動一旦決定要辦,我們就是卯起來幹了,令人欣慰的是,老闆一直都很支持。

只是自己心裡頭不能不反省就是了。

由 工頭 發表於 February 27, 2006 11:36 AM


blog是個人發抒天地,
當生活與工作合而為一,
內心所思所想皆為工作兩三事,
硬是切割反而刻意!

行銷時代的blog,
不論主角是商品或個人,無可厚非。
剩下的,交給市場決定唄!
有本事者,自然能活下去....

葉子妹 發表於 February 27, 2006 3:56 PM

昨天米果接受中廣「部落格有啥了不起」
阿民嫂及葉子妹專訪的podcast出爐囉,歡迎線上收聽或下載:

2月26部落格有啥了不起 009米果:

http://blog.xuite.net/bcc_ccl/bccccl/5203465

http://blog.xuite.net/bcc_ccl/bccccl/5203473

歡迎喜愛棒球的球迷,與更多人分享唷...謝謝^^

查理王 發表於 February 27, 2006 5:02 PM

生活和工作結合的人
所思所做都是心中的一份理想
外人看見的僅是活動中絢爛的光環
殊不知許多人在幕後默默的工作著
我想那份理想是大於商業考量

活動當然要辦
沒有這些願意付出的人
還有什麼地方能讓我們有機會大聲說出「中華隊加油」
背後過程蘊釀出的群眾力量
是慢慢發酵的
不去做什麼都沒有
有行動你也就會慢慢看見

商業串聯行銷見人見智
若是運用得恰當
倒不失為一個廣告的好方法

以上海豚碎碎唸~~~~

海豚飛 發表於 February 27, 2006 5:34 PM

連綽號都叫工頭了,自然是工作狂,在自己的BLOG上寫工作的消息,不但沒有向公司收廣告費,心裡也只想著如何讓更多人知道,老闆如果有再看你的BLOG,該給你加薪一下了。

pjhuang 發表於 February 27, 2006 8:57 PM

Q版昨天才在龜去來嘻那裡學了一個新名詞叫『消費死人價值』,
不知道工頭大哥這樣置入行銷算不算消費自己的活人價值咧?
工頭大哥人帥頭腦又好,大家都很景仰,
不惜用自己的credibility來促銷公司產品,
你一定很愛你的工作后?
Q版我只會從公司帶文具回家用,啊,差很多呢~~

由 Q版 發表於 February 27, 2006 9:27 PM

魔人也好達人也罷
像我這種情緒性消費者
就是義氣導向地看待Blog廣告啊

(不過中華加油團那一檔真的是春節跑出國去的一個力不從心)

那那 發表於 February 27, 2006 11:08 PM

謝謝上面幾位的回應,同時也特別要謝謝艾瑪將本文收入她的網摘。

我想特別強調的一點是,Pesty的文章絕對沒有造成我的不舒服感,我也認同她的觀點,所以我將來在這個部落格上作商業活動宣傳時,會試著去做更多的文字敘述輔助釐清。

唯一的一點,是我覺得將我的活動文章和百度廣告並列,不知該高興還是難過呢﹝笑﹞;畢竟百度是那樣一家大公司,能與之相提並論,似乎應“與有榮焉”,可百度的廣告影片拍得雖好,實際上在網頁上呈現出來的卻是唯利是圖的心態,難免令人有些倒胃口。

再次感謝留言的朋友對工頭的打氣與支持,別忘了也來支持一下吳哥窟和平飯店啊~~~*淚*

由 工頭@公司加班中 發表於 February 28, 2006 1:51 PM

另,Q阪,是的,我的確很愛我的工作。

由 工頭@公司加班中 發表於 February 28, 2006 1:52 PM

受到工頭大哥的感召,
Q版也想來辦一個土豆團,
像Q版這樣沒錢吃堅果的,就吃土豆好了,
大家一起看轉播,喝台啤,吃土豆,拍拍手,加加油,也是很有義氣。
另,不是的,Q版的公司不是在賣土豆的啦。

由 Q版 發表於 February 28, 2006 11:44 PM

Q版
相信你也很熱愛你的公司呢。不過賣台啤是比賣土豆有吸引力多了。幹麻追隨工頭,還是來追隨星爺才好,只要有心,人人都能有義氣。(笑)

由 凱洛 發表於 March 1, 2006 2:10 AM

Q版也覺得自己實在很愛公司,不然家裡怎麼會有那麼多有公司logo的東西嘞? (羞)
舉一反一,這叫作消費公司價值嗎? 這個新名詞,Q版越用越上手(喜)
凱洛小姐人美歌甜頭腦好又有義氣,Q版應該來追隨你才是王道(追)

另,不是的,Q版的公司也沒在賣台啤的(恨)

由 Q版 發表於 March 1, 2006 5:47 PM

工頭不用擔心啦!友情歸友情,理智歸理智,像我很喜歡你們的團可是我沒錢參加,哭也是沒用的......

::博斯普魯斯的月光@ngelsmile:: 發表於 March 9, 2006 12:01 PM

咦,工頭堅有什麼好追隨的,
與其要追隨不如跟團旅行還比較實際好玩。

我們也天天在消費志玲姊姊的活人價值耶,
志玲姊姊人美聲音又甜,
她一定很愛廣大的消費者,
不惜用自己的credibility、beauty、face、和body來促銷洗髮精房地產牛仔褲日本旅遊電力學校...
還不惜摔馬呢。
Q版你該不會也偷搬志玲姊姊的人形立牌回家吧!?


由 陳凱爾 發表於 March 9, 2006 6:00 PM

咦,這幾個人怎麼開始講起我看了一頭霧水的對話?

由 工頭 發表於 March 9, 2006 8:38 PM

從某個角度而言...
對工頭幾次的行銷,包括兩次的置頂文章,
感到非常的反感..
然而...
我們素不相識..實在沒什麼立場對你提出建言...

透過OUI的聯播...
認識到工頭的Blog
但也透過OUI的聯播...
有了與Pesty相同的體會

工頭在自己的Blog做什麼當然無人有權可管
但是將自己的RSS送上OUI之後
就不再是自己的事了...
我們的任何言論...
都會與任何一位潛在參與或閱讀聯播的Blogger互動
是才是所謂的Web 2.0

您的文章發佈的同時..
不只是你的網站頁面改變了
所有聯播您的Blog站台、聯播站、RSS閱讀器
都受到了影響
這就是Web 2.0的力量

所以...
很誠摯的建議您...
在大聲呼喊Web 2.0口號的同時
也必須謙虛的使用Web2.0的力量
如果仍用Web 1.0的思維
運用在Web 2.0的操作上
也許短暫時間內會得到極大的收益
但終究會被閱聽人移除您的RSS

要經營一個優質的Blog不容易
要長期維持Blog的品質更難

與您共同勉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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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我不在這裡歌功頌德...
沒有一句好聽的話...
但是,沒有任何惡意
只是不希望一篇篇好文章被過多的商業利益所掩蓋 ^_^

雲彩 發表於 March 27, 2006 3:21 PM

雲彩,謝謝;請勿歌功頌德,原本就是希望聽真實的意見。

有時候我往往會忘記或不知道自己的rss feed會在哪裡出現,置頂的作法更是一種不得已;事實上我自己也常常去移除有長期或不當置頂的feed。

很高興有這樣的意見。我會更注意。

由 工頭 發表於 March 27, 2006 4: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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