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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20, 9:22 AM

今晨收到王文華的“白天紐約黑夜巴黎”

【堅註】我很少全文轉載文章,尤其是那種每天會收到很多的勵志小品;並不是因為擔心侵權的問題,而是,我覺得大多數的所謂勵志文章或溫馨小品,傳達的是一種過於簡化的世界觀。他們忽略了世界複雜的本質,以為單純的強調光明面就可以改變一切,最終可能造就出另一種虛假與自欺。

可今晨在檢視郵件時,時常在台北和巴黎兩頭遊走的一純轉寄來的這篇文章卻讓我停頓了一會兒;然後,決定將之轉載上來,放在我的“40歲的探索”類別中。我不能說這篇文章就真的有多麼精準深邃,間中其實還是有許多王文華式的多餘浮誇,但其整體的感覺的確打動了我。

粗體字的部份,是自己加上的,是我覺得特別心有戚戚焉地段落或句子,若非作者本意,歸責全在我。如果侵權,請告訴我,會改以連結。

白天紐約黑夜巴黎

【王文華/文】【時報悅讀網】王文華流行館

我在趕些什麼?我耗盡青春用盡全力,拼命追求身外之物,結果我真的比別人有錢、有名嗎?更重要的,我真的因此而快樂嗎?遠方有廣闊的地平線,為何我還在原地搖過時的呼拉圈?

紐約和巴黎,代表了我人生的兩個面向。紐約是白天,巴黎是黑夜。紐約是前半生,巴黎是下半場。

三十五歲之前,我認定紐約是世上最棒的城市。我在加州念研究所,畢業後迫不及待地去紐約工作。一做五年,快樂似神仙。我愛紐約的原因跟很多人一樣:她是二十世紀以來世界文化的中心。豐富、方便。靠著地鐵和計程車,你可以穿越時間,前後各跑數百年。人類最新和最舊、最好和最壞的東西,紐約都看得見。

所以在紐約時,我把握每分每秒去體會。白天,我在金融機構做事,一天十小時。

晚上下了班,去NYU學電影,一坐四小時。在那二十多歲的年紀,忙碌是唯一有意義的生活方式。活著,就是要把自己榨乾,把自己居住的城市,內外翻轉過來。

這種想法並不是到紐約才有的。其實從小開始,台灣人就過著紐約生活。紐約生活,充滿新教徒的打拚精神和資本主義的求勝意志。相信人要藉著不斷努力,克服萬難、打敗競爭。活著的目的,是更大、更多、更富裕、更有名。權力與財富,是紐約人的兩個上帝。而能幫你走進天堂的鞋,就是事業、事業、事業。

在這種弱肉強食的生活方式,為了保持領先,每個人都在趕時間、搶資源。進了電梯,明明已經按了樓層的鈕,那燈也亮了,偏偏還要再按幾下,彷彿這樣就可以快一點。出了公司,明明已經下班了,卻還要不停講手機,搖控每一個環節。在紐約,為達目的,可以不擇手段,甚至趕盡殺絕。在紐約,沒有壞人,只有失敗者。

台灣,是不是也變成這樣?

每一件事,都變成工作。上班當然是工作,下班後的應酬也是工作。有人談戀愛是在工作,甚至到酒店喝酒、KTV狂歡,臉上都殺氣騰騰,準備拚個你死我活。

我曾熱烈擁抱這種生活,並著迷於這種因為燒烤成功而冒出的焦慮。這種焦慮讓我坐在椅子邊緣,以便迅速地跳起來閃躲明槍暗箭。這種警覺性讓我練就了酒量和膽量、抗壓性和厚臉皮。但也養成了偏執和倔強、優越感和勢利眼。

在紐約時我深信:能在這裡活下來的,都是可敬的對手。黯然離開的,統統是輸家。人生任何事,絕對要堅持到底。半途而廢的,必定有隱疾。在這不睡的城市,每天我醒來,帶著人定勝天的活力,跟著法蘭克辛納屈唱〈紐約‧紐約〉:「如果你能在紐約成功,你可以在任何地方成功!」是的,在紐約,現代的羅馬競技場,我要和別人,以及自己,比出高低。

這套想法,在我三十五歲以後,慢慢改變。

第一件動搖我想法的,是父親的過世。我父親一生奉公守法、與人為善。毫無不良嗜好,身體健康地像城堡。七十二歲時,他得了癌症、引發中風,經歷了所有的痛苦和羞辱。他一生辛勤工作、努力存錢、堅信現在的苦可以換得更好的明天。我們也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穫,用在紐約拚事業的精神照顧他。但兩年的治療兵敗如山倒,最後他還是走了。父親逝世的那天,我的價值系統崩潰了。我一路走來引以為傲的「紐約精神」,沒想到這麼脆弱。

不止在病床,也在職場。當我在企業越爬越高,才發現「資本主義」在職場中也未必靈驗。上過班的都知道,很少公司真的是「開放市場」、「公平競爭」。大部分的同事都覺得你不是朋友、就是敵人。職場上偉大的,未必會成功。成功的,有時很渺小。

很多人一輩子為公司鞠躬盡瘁,最後得到一支紀念筆。那些捲款潛逃的,反而變成傳奇。

慢慢的,我體會到:世上有一種比「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更高、更複雜的公平

人生有另一種比「功成名就」更幽微、更持久的樂趣。那是衝衝衝的美式資本主義,所無法解釋的。

我能在哪裏找到那種公平和樂趣呢?我想過西藏、不丹、非洲、紐西蘭。然後,我注意到法國

住紐約時,法國是嘲諷的對象。身為經濟、科技、和軍事強權的美國,談起法國總是忍不住調侃一番。法國是沒落的貴族,值得崇拜的人都已作古。法國人傲慢,高稅率讓每個人都很慵懶。動不動就罷工,連酒莊主人都要走上街頭。

搬回台灣後,普羅旺斯、托斯卡尼突然流行。我看了法蘭西斯‧梅思的《美麗的托斯卡尼》,其中一句話打動了我:「在加州,時間像呼拉圈。我扭個不停,卻停在原地。在托斯卡尼,我可以在地中海的陽光下,提著一籃李子,逍遙地走一整天。」

是啊!我在趕些什麼?我耗盡青春用盡全力,拚命追求身外之物,結果我真的比別人有錢、有名嗎?更重要的,我真的因此而快樂嗎?遠方有廣闊的地平線,為何我還在原地搖過時的呼拉圈?

當我重新學習法國,我發現法國和美國代表兩種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美國人追求人定勝天,凡事要逆流而上。法國人講究和平共存,凡事順勢而為。紐約有很多一百層的摩天大樓,巴黎的房子都是三百年的古蹟。紐約不斷創新,巴黎永遠有懷舊的氣息。

巴黎人在咖啡廳聊天,紐約人在咖啡廳用電腦。紐約有人潮,巴黎有味道。紐約有鈔票,巴黎有蛋糕。

不論是政府或個人,法國人都把精神投注在食、衣、住、行等「身內之物」。就讓美國去做老大哥吧。要征服太空、要打伊拉克、要調高利率、要發明新科技,都隨他去。法國人甘願偏安大西洋,抽菸、喝酒、看足球、搞時尚。當美國人忙出了胃潰瘍,法國人又吃了一罐鵝肝醬。

講到吃,法國有三百種起司、光是波爾多就有五十七個酒的產區。晚上六點朝咖啡廳門口一坐,一杯紅酒就可以聊三個小時。九點再去吃晚餐,一直吃到隔天凌晨。他們在吃上所花的時間,跟我們上班時數一樣。但諷刺的是:他們沒有「All You Can Eat」。

吃很重要,但也要會挑時間,朋友介紹我去試一家法國餐廳,提醒我他們禮拜二、四晚上休息。「為什麼?」我問。他說:「因為主廚要回家看足球。」

聰明的主廚懂法律。法國法律規定一周工作最多三十五小時,大部分的人一年有五周的假期。而美國人把加班當作自己有價值的表示,度假時還拿著手機回E-mail。法國人比美國人會玩。每年六月的巴黎音樂節,從午後到深夜,幾百場露天音樂會在各處同時舉行,人多到地鐵都暫停收費。每年十月的「白夜」,平日入夜就打烊的店面,徹夜營業到清晨七點。

每年夏天,巴黎市政府在塞納河右岸布置了三段、總長一.八公里的人工海灘。細砂、吊床、躺椅、棕櫚樹,自然海灘有的景致這裡都有,讓沒有錢去海邊度假的民眾,也可以享受到海灘風光。

當然,法國這麼深厚的文化,不可能只從吃喝玩樂而來。美國人讀書,為了考證照。法國人讀書,為了搞情調。每年十月的讀書節,大城市的火車站內,民眾輪流上台朗誦詩句。書店營業到天明,整晚有現場演奏的樂曲。「美食書展」選在銅臭味最重的證券交易所舉辦。小鎮書展的書直接「長」在樹上,讀者必須爬到樹上,把書摘下來品嘗。

一直跟著美國走的台灣人,會心動嗎?

我心動了。十一月我到巴黎,一位法國朋友來接待我。臨走前我問他:「明天你要幹嘛?」

「我要去銀行。」
「然後呢?」我問。
「我不懂你的意思……」

對我來說,「去銀行」是吃完午飯後跑去辦的小事。對法國人來說,這是他一天全部的行程。法國人總是專心而緩慢的,每天把一件小事做好。

這樣的生活,對美國或台灣人來說,實在是太頹廢了。的確也是。法國失業率接近10%,高稅率讓雇主寧願打烊休息,免得幫員工繳稅。巴黎鬧區紙醉金迷,但郊區的少數民族卻沒有工作機會。這些都是黑暗面,但對於每日被強光烤焦的台灣人,陰暗也許提供了喘息空間。生命的終點都一樣,有錢人的喪禮只是比較多人上香。不斷的追趕只是提前衝向謝幕,為什麼不把時間花在慢慢為生命暖場?你不需要一輩子鞠躬盡瘁、死而後已。你可以偶爾伸伸懶腰、安步當車

我從巴黎回來,台北並沒有改變。關了兩周的手機再度響起,一通電話找不到我的人會連續狂call十通。和朋友見面,他很關心地問我:「好了,你現在工作也辭了、歐洲也去了,接下來有什麼projects?」

「Projects」?多麼紐約的字眼。

我真想說:「好好生活,不就是人生最大的project?」但我知道在熙來攘往的台北街頭,在不到四十歲的年紀,這樣說太矯情了。況且,我今天之所以有錢有閒享受法式生活,不也正因為我曾在美式生活中得到很多利益?我仍熱愛工作、熱愛紐約,但已不用像二十歲時一樣亦步亦趨、寸步不離。

所以我說:「我還是會早起,白天努力寫作。但到了晚上,我想關掉手機。」

世界少了我,其實無所謂。但我少了我,還剩什麼?

他笑一笑:「你這是用紐約來過白天,用巴黎來過黑夜。」

唉,他講得真好!這應該是一個完美的妥協吧。也許有一天,我能創造自己的「白夜」,讓白天和黑夜融合在一起。但我還沒到那個境界。

「明天星期一,你要幹嘛?」他問。
「我要去銀行。」
「然後呢?」

我張大眼睛,停頓了一下。

「然後呢?」他追問。
「然後我會摩拳擦掌,認真地寫一篇文章。」

【2005/12/2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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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類: [40歲的探索] | 單篇網址 | 留言 (47) | 引用 (2)

引用

本文的引用網址:
http://bluecircus.net/mt4/cgi-bin/mt-tb.cgi/6622
一純的B.M.W遊走法國 於 <關於王文華【白天紐約、黑夜巴黎】> 引用本文
文摘: 法國人工作時也有認真、投入的一面,但是到了該下班的時間,他們會迫不及待去享受生命;他們注重休閒生活、愛好大自然...
引用時間: 2006.01.22
就是愛四處打滾 於 <「明天你要幹嘛?」> 引用本文
文摘:

「覺得,有某部份的自己是不被理解的,然而不被理解並不代表就是不切實際,只能說,每個人看重的東西是不一樣的。」

不知哪來的力量,我異常流暢的這麼跟z


引用時間: 2006.03.31

時報旅遊玩家帶路

迴響

  1. 把"去旅行"的藉口說明的多麼正常化及生活化,是篇很好刺激旅遊(蔬菜)業的好文。

    我要去旅行,我要去放鬆。

    水瓶子 發表於 January 20, 2006 11:23 AM

  2. 水瓶子,你這是陰謀論啊~~~

    我讀這篇文章時,倒真的沒有想到太多旅遊業,而是那種上了年紀的感慨。

    由 工頭 發表於 January 20, 2006 11:34 AM

  3. 更正確地說:是觸動到我為什麼在35歲之後選擇旅遊業,以及目前太過於忙碌的日常生活之省思。

    由 工頭 發表於 January 20, 2006 11:35 AM

  4. this is a pretty interesting but yet a thoughtful story
    daytime New York, nuit foncée la France
    but i think this is sort of like "catch-22"
    without working hard in the daytime, you won't get a chance to embrace the peace and enjoy your life in the night-time
    conversely,if you want to enjoy your life and embrace the peace in the night-time, working hard in your daytime might be necessary
    ironically, while most people are all desperately seeking the balance point between two, all other things keep forcing us to move toward to one end or the other
    balance point-- for me, it barely exists

    由 dk 發表於 January 20, 2006 12:28 PM

  5. 好喜歡王文華這篇文章,
    不知可否轉載呢??

    菲比 發表於 January 20, 2006 5:11 PM

  6. 菲比,我不是王文華,所以也不敢答應呢。據我看王文華流行館的原則,如果出書文章就會拿掉了。總之轉載請註明出處、提供連結。

    由 工頭 發表於 January 20, 2006 5:26 PM

  7. 對啊.我在王文華流行館裏遍尋不到這篇文章說。
    我知道了,
    謝謝工頭

    菲比 發表於 January 20, 2006 5:40 PM

  8. 我也收到這篇文章,我同意dk的看法,以下是我跟轉寄文章給我的同事的對話 (ps. 我熱愛紐約):

    ===========
    Dear Belu,

    好感傷呀,王文華之所以現在可以享受法國生活,全因為他上半輩子在紐約賺夠了,像我們這種還賺不夠的人,就只能在不像紐約的台灣國繼續打拼,逼哀阿...

    Green

    On 1/17/06, 簡** wrote:

    Dear Green,

    其實我發現你跟王文華的想法跟理念上有某部份還蠻相似的.

    尤其在看完這篇文章後~~~~

    Anyway, 我喜歡紐約的多元文化,法國的優閒自由,

    但回歸現實的台灣,我好想當個自給自足的隱居人.

    Blue

    麻吉 發表於 January 21, 2006 12:20 AM

  9. 北京某大老闆:把你們公司春節不回台灣的人員名單提供出來,我們不休息,要接著幹。
    ~~~我很幹這句話,不過不關我事,我春節要回台灣!

    你保重,大老闆!

    (以上與本文主旨無啥關係。王文華提醒我的是,生活需要細節)

    爐主納豆 發表於 January 21, 2006 3:13 AM

  10. 以上的各位:感謝你們對此篇文章的回應﹝呃,雖然不是我寫的...﹞

    不過,我想提出一些不太一樣的看法。是我在昨天剛收到文章時,心中尚未釐清、後來見到各位的留言後、又慢慢醞釀出來的微妙思考。

    王文華提出的這個「法國式生活」的觀點其實並不算新,每隔一段時間就會被拿出來講一下。例如,我印象很深刻的是,Cheers雜誌有一期也做過ㄧ個專題,講的就是台灣人和法國人的工作觀﹝找到了,是2002年11月號,“我不要當工作狂”,另外還有2003年4月的“一個創意,一個傳奇”﹞。

    我固然同意dk所言“若無白天之努力,則無夜晚之享受”,但我覺得,王文華要講的,是那個「白天的工作內容,或工作心態,或工作方式」的改變;這也正是我這幾年在追求的一種思考轉變。

    我們都不是含著金湯匙出生,當然沒有辦法不工作,可是台灣的大多數工作,只是在做一顆社會的螺絲釘;我們庸碌地上班、也庸碌地玩;既無法在工作中優游人生、亦無法在玩樂中激盪出創意。

    我覺得,無論是王文華或是Cherrs舉出的例子,都是在告訴我們,法國人真的「很認真在玩、也很認真在生活」;而他們在這樣認真的玩中,創造出一種世人欣羨的生活情調,同時更從中產生商業價值。但就算沒有商業價值,我想法國人還是會這樣過得很不錯。

    所以,我的結論,並不是Work Hard, Play Hard,而是Work as Play;Life as Play. 這是我在35歲之後選擇旅遊業的原因。我常告訴人家說,這其實是選擇一種不同的生活方式──事實上旅遊其實是個非常勞力密集、而且又沒什麼利潤的行業,但至少其工作內容,至少在我看來,是有趣的;常常去了解一個新的國家、新的旅遊路線,儘管目前我還是work非常hard,但覺得是很充實的。

    反映到自己的生活上,儘管常常為了工作東奔西跑,我依然喜歡和女友一同出國去旅遊;例如情人節我們又要去東京。我們都不是有錢人,只是我們把賺來的錢,都花在人生的樂趣上了。

    尤其,當台灣日漸喪失製造業的競爭力的時候,我們怎麼去創造台灣的另一種魅力,好比說,觀光業?台灣究竟有什麼吸引外人來「玩」的條件,如果我們連自己都活得很不好玩的話?

    這是我在思考與追求的。

    由 工頭 發表於 January 21, 2006 10:08 AM

  11. 好幾年前, 就收到這篇,
    http://www.imgblogs.com/uploads/luckymuse_ebook.swf
    輕柔的音樂, 配上簡潔的文字,
    訴說著某種對生命的盼望,
    今再將她從檔案中喚出,
    還是有著一樣的感動,
    與你分享...

    由 Jasmin 發表於 January 21, 2006 2:34 PM

  12. 我其實不會很同意有人覺得那是因為王先生在紐約賺夠了所以之後才能享受法式生活。
    賺多賺少其實好像沒啥差。賺多有賺多的玩法,沒錢也有沒錢的玩法。說穿了,其實只是個價值觀、概念問題。
    蠻同意工頭說的,Work as Play;Life as Play. 外在的那些價值所堆砌的,就像文章所說的,死後其實都一樣,差別只在於上香人數多寡,但,人死了,上香人數多寡又如何。重要的是如何在活著的時候好好經營自己無可用金錢比擬的精神生活吧!我是這樣想的。

    阿貝 發表於 January 21, 2006 7:18 PM

  13. 我想起這篇文:
    http://other.mblogger.cn/ssmlinda/posts/102153.aspx
    推薦一讀~ :)
    尤其是後半段~

    sidekick 發表於 January 22, 2006 6:35 AM

  14. 我其實不同意Jasmin的看法,尤其是「沒錢也有沒錢的玩法」這一句話,在概念上我支持王文華的想法,畢竟,誰不想要有法國人的生活,我其實只是要說,在這世界上,不是每個人都有條件可以「沒錢也有沒錢的玩法」的,有些人連三餐都不繼,哪來的玩?哪來的觀念?價值觀?下面是我另外一位朋友的回應:

    ===
    不知道耶, 看到他這篇文章, 感覺上很像那種吃太飽的人告訴窮人, 吃太撐其實是很難過的, 肚子還是維持微餓的狀態最幸福 :P (就像Green說的)
    (他自己文章裡面也知道這件事啦)
    不過我自己也覺得希望能讓自己有兩種mode可以switch, 緊張步調快跟懶散放鬆的mode....
    ===

    不好意思喔,我不是來這裡踢館的,畢竟就像工頭說的,文章又不是他寫的:)只是分享一下我個人的看法,不過在職場打拼這幾年,我有更深的體認,我時常看到同事們聊天時就東抱怨西抱怨,事實上這應該是大部份上班族的習慣,每當我看到這情景,我就想問他們,這麼痛苦幹麻不辭職?對我來說,我現在沒有辦法跟那些法式生活的人一樣悠閒,可是我盡量讓自己在工作的同時,即時不是真正的樂在其中,也盡量享受工作的樂趣,這是我現在可以做的。

    麻吉 發表於 January 23, 2006 10:41 AM

  15. 沒想到這篇文章引起這麼多的迴響,可見這個話題,在台灣的確是可以讓大家好好來討論溝通一下。

    麻吉,先小小提出個修正,你舉的那句話是阿貝留的,不是Jasmin。

    你提到,「有些人連三餐都不繼,哪來的玩?哪來的觀念?價值觀?」──我覺得三餐不繼的狀況,和這篇文章在講的是兩件事,這樣比較是有點牽強了。

    我點過去sidekick提供的連結,那篇文章我以前也看過,我覺得現在我們在討論的狀況,就像其中一段寫到的﹝太傳神了﹞:

    > 金髮瑞典妹說,工作只是為了賺錢提供生活的方法,
    > 在他認知中,工作大概排名第七或第八吧。
    >
    > 另一個曾在園區工作的台灣女生則提出不同意見書,
    > 她認為,不完全如此,因為她可以在工作中找到很多快樂。
    >
    > 哥倫比亞妹反駁,可是還有更多可以尋找快樂的方法,
    > 如果只有工作那多無趣。

    嘿,我不能說文中的那位台灣女生說的不對,就像我也說不出麻吉講的有哪裡不對,但我真覺得這是在不同象限中的思維。到書店走走,我們會發現有許多許多的書籍,就是在告訴人要如何從工作中獲得快樂,或者如何從生活中獲得快樂。

    每次我看到這些書的標題,總不免要想:台灣人過得還真是不快樂啊!

    我覺得那位台灣女生根本無法理解其他國家的女生之人生觀──不過話又說回來,我覺得環境造成的影響是很大的。

    曾經在溫哥華住過半年。在那個時常被評選為「最適合人類居住的城市」第一名或第二名的地方,我做著刷油漆、洗屋頂的工作。工作很累、老闆很兇,一天賺的錢大概也只夠買煙、坐捷運,然後存一部份,偶而可以看場電影、喝杯咖啡、吃個冰淇淋;可是我並不覺得苦,因為自然環境真的很好。

    在那麼美麗的地方,即使只是個麥當勞工讀生,我想我都會覺得很快樂。因為下了班,走幾歩路、或坐上公車,就可以來到海邊,看人。當然我說的是夏天。

    但,如何在台灣過著最少收入但又能快樂的方式,我承認,我自己也在尋找。

    由 工頭 發表於 January 23, 2006 2:20 PM

  16. >在台灣過著最少收入但又能快樂的方式
    來去跟著區紀復:)

    http://blog.sina.com.tw/3387/article.php?pbgid=3387&entryid=2991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199725

    chunkun 發表於 January 24, 2006 9:51 AM

  17. 區紀復和孟東籬那都算是比較極端的例子,雖說精神可佩,要說大家都效法他們,似乎也太夢幻。我還是覺得在現有的生活中,去試著做一些不同的思考與追求,可能才是王文華的本意吧?

    由 工頭 發表於 January 24, 2006 11:14 AM

  18. 找個時間,去跟著區紀復生活個幾天,妳離極端可能就近一點了:)

    我去過一次,那心底安靜到不行的感覺,至今依然很鮮明

    chunkun 發表於 January 25, 2006 3:06 AM

  19. 今天在看過年期間我漏掉的文章
    看到了這篇

    王文華的這個文章
    就像很多時候其他的文章
    像根針似的扎了我一下
    有時我對自己的生活感到痛苦 就變得很嚮往那種世界
    有時候則是下了班喝杯奶茶抽根菸便可打發
    我承認有錢的話 許多愉快會來得很直接
    我也很愛賺錢 盡量努力工作 都是為了玩
    過了痛苦的那一段生命之後
    如果能夠有一點點的獲得 我覺得就是得到一個「不要太為難自己」的人生觀吧

    那那 發表於 February 10, 2006 1:08 PM

  20. 錢真的很重要, 錢也真的不重要
    端看你所在的環境,你"自己"的想法
    該認同誰呢?"普世的價值"又是什麼?
    大家在這的討論又想達成什麼"共識"呢?
    王文華有他的"紐約與巴黎"
    你的呢?

    由 PC Liu 發表於 February 27, 2006 1:58 PM

  21. I live in a village in south France, they really have very good quality of life here. However, I am still sometimes depressed, sometime unhappy. I think it depends who you are and how you are but not where you are.
    Don't think all the Frenches are happy, they have many problems like in Taiwan or anywhere in the world. Living in Taiwan is not as bad as we imagine, in contrary, there are many good sides, you will miss them when you lose them

    由 BOULOU 發表於 March 27, 2006 1:25 AM

  22. 年紀坐三望四的人
    看這篇文章特別有感受吧
    如果配上張國榮的"追"
    應該更貼近那種想釋放的心境吧

    追 張國榮

    曲:李迪文
    詞:林夕
    編:George Leong

    這一生 也在進取 這分鐘 卻掛念誰 
    我會說 是唯獨你 不可失去 
    好風光 似幻似虛 誰明人生樂趣 
    我會說 為情為愛 仍然是對

    *誰比你重要 成功了敗了也完全無重要 
    誰比你重要 狂風與暴雨都因你燃燒

    一追再追 只想追趕生命裡一分一秒 
    原來多麼可笑 你是真正目標
    一追再追 追蹤一些生活最基本需要
    原來早不缺少 WO..HA.. 
    有了你 即使平凡卻最重要
    (@只得你 會叫我彷彿人群裡最重要)

    好光陰 縱沒太多 一分鐘又如何
    會與你 共同渡過 都不枉過
    瘋戀多 錯誤更多 如能重新做過 
    我會說 願能為你 提前做錯

    Repeat *(@)

    有了你 即使沈睡了 也在笑

    柳藏經公爵 發表於 April 25, 2006 9:43 PM

  23. 我很喜歡王文華的文章.
    可是我一直好奇,在文化邊緣的台灣人,
    什麼時候可以有屬於自己的生活步調,
    不是紐約步調.不是巴黎風格.
    而是獨自特有的個人風格, 生活理念...

    由 Sil 發表於 June 8, 2006 7:53 AM

  24. 呵呵呵,今天在找王文华的文章,突然看到工头坚,好好奇就过来看看。我是参加金犊奖行销策划的大陆的同学,(blog名查理家小公主,不知道工头坚知不知道呢?) 。之前参加比赛为时报旅游专门写了那个法国夏至音乐节文章看了很多文章,其中就有这一篇让我感触很大,不过当时并不知道是王文华写的。

    因为我现在是大三的学生,很快就要走向社会工作,独自面对生活,充满着期待和彷徨......

    有时我经常在想究竟我们工作的目的是什么?或者是生存的目的是什么?我们都被灌输一种你要拼、要争气、出人头地思想,可是之后呢?一切别人眼中的繁华虚荣,是不是可以给你带来安慰。人真的很渺小,就算你做了总统,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也不过是颗小沙石。

    但是像庄子一样逃离喧嚣尘世,我们又做不到。我们只是凡夫俗子,注定为柴米油盐奔波,为三斗米而折腰?人生在世,没有一个奋斗或努力的方向,心里也会空荡荡,没有依托。

    出世或入世?就像莎士比亚的“TO BE OR NOT TO BE” 永远没有解答?也许“白天纽约黑夜巴黎”是一个美丽的梦想,像熊掌与鱼兼得。这只是我对它的解读。

    ligthblue 發表於 June 15, 2006 7:43 PM

  25. 查理家小公主,歡迎你來啊!對你的作品,印象很深刻^^

    這篇文章擺在這裡,陸陸續續有人留言,我容或無法一一回應,但我想,提供一個空間,讓大家可以抒發自己的感受,也不錯啊。

    關於那個現實和理想的問題,我想是大家都會面臨、而且基本上沒有什麼解答的;但我最近看到許多身旁的朋友,寧可放棄原本的高薪,或至少在別人眼中是一份比較穩定的工作,投入到旅行這個行業,就覺得,世道的確有在改變。

    沒有人說錢不重要;相反,錢真的很重要;但我認為更重要的,是生活的態度。我想這也是王文華真正想表達的。

    由 工頭 發表於 June 16, 2006 12:06 PM

  26. 我也同意上述某些觀點~
    王文華擅長描繪的圖騰和景象
    是因為他已經經歷過~也賺的夠多~讓他有辦法如此~
    人生~應該有自己的想法~不是看一篇文章~看一個人的成功與優閒~就羨慕不已~

    由 貓~ 發表於 August 8, 2006 1:21 PM

  27. 貓~:

    謝謝你的留言。我發現,有許多人對於王文華這篇文章的觀感,就是認為他已經「賺飽了、玩夠了」,所以才能如此悠閒。真的是這樣嗎?王文華真該檢討一下 XD

    在台灣,目前的狀況,似乎真是如此。因為生活或環境本身沒有什麼美感,所以必須用錢推砌,有了錢才能有好的居住環境、物質環境,才能擁有品味。

    可是我好像一直在替王文華辯護。

    我認為他真正要說的,是,如果這個社會中的每個人,或至少大多數人,對於生活的態度都有所改變,變成不用時間、不用金錢、不用成就去作為一種價值觀,而是用每一天的生活悠閒度去做為標竿,那麼大家就都可以不用那麼辛苦。

    當然這只是我自己的解讀。事實上,我自己也是一個不斷被生活壓力追著往前跑的人,只是有幸選擇了一個可以到世界各地去看看人家的悠閒生活的工作,在緊張與壓力之外,去體會他們的人生觀。

    柬埔寨很窮,可是人們似乎過得也不錯,不是嗎?

    由 工頭 發表於 August 8, 2006 2:29 PM

  28. 骯髒的王文華
    假聖人,完弄女人的單身男人,令人非常不齒,還可以如此地假冒一位聖潔的作家 ,難怪陶子私下說他是心狠毒的人

    我就是被他欺騙感情又騙身,在大陸也搞過好幾位年輕的女孩,真的很可惡,

    由 angel 發表於 September 9, 2006 9:12 PM

  29. Angel:

    我不認識王文華,也沒注意到他最近有什麼新聞,所以對於您的留言,覺得有些錯愕;不過,我想,依我對王文華的媒體印象,他並未以「聖人」自居,所以應該不至於說他是個「假聖人」,若涉及私人感情,外人更是難以論斷。

    當然,我也贊成我們不應該完全相信媒體形象,倘若妳真的有受到什麼委屈,我想成立自己的部落格,或許會是個不錯的發聲管道。

    由 工頭 發表於 September 11, 2006 3:15 PM

  30. 我也是熱愛旅行的人,從20歲開始就瞞著家人拿著插大的學費去自助旅行,於是在台北住的3年裏,有加起來整整一年的時間是在國外旅行…當然我是屬於那種住YH吃麵包的那種旅行者…
    我給自已的旅行條件跟大多數的人比起來算很奢侈,一個國家一個月,繞一圈旅行,因為潛意識裏覺得應該會再來,所以先把大部份的城市小鎮看過,下次來就可以選定自已最喜歡的地方待久一點…也好像被我說中了,後來,有些國家,真的還去第二次…以我的經濟能力,能去第二次真的很難想像…
    現在屬於創業一族,不過,還在剛開始的困頓期,也碰上人生難得一次的全面低潮+喪失信心期,在心裏這麼痛苦,又得擔心下個月的房租時,我竟然想到紐約看看設計,還希望能在那邊待2個月(因為機票貴,去一趟待久一點較划算!)我心裏算一算,以紐約的吃住交通及機票,去2個月至少得花9萬元…這9萬元是我創業後燒錢燒到現在所剩的…但是,紐約回來後,生活怎麼辦?…但我創業不也就為了旅行、追求自已想要的夢想嗎…
    紐約和巴黎就代表2種不同的人生觀,沒有誰對誰錯,只要能樂在其中,那就是最適合的方式…不過,我現在正好卡在中間…我的年紀也卡在中間…不上不下…

    Wendy 發表於 October 7, 2006 3:46 PM

  31. 閱讀王文華的經驗是,
    像尋找或是確認關於自己的「失落的一角」
    無論是紐約經驗或是巴黎體驗,
    閱讀他的文字,會發覺:
    原來自己並不孤單,
    且跟自己作伴、說出自己心裡話的人竟是連隔壁王媽媽都聽過的王文華!

    而其實,這樣的「過程或是結果」就是一種救贖
    --對於那些過著過度擠壓生活的人。
    是的,我閱讀,王文華。

    至於工頭堅,我正要開始閱讀。

    由 失落的一 腳 發表於 October 14, 2006 2:00 AM

  32. 拿工頭堅和王文華比較,是會慚愧的;畢竟文采絕不只是「略遜」而已。

    但生活的態度上,我想,是有類似的積極性的^^

    由 工頭 發表於 October 14, 2006 6:16 PM

  33. 反正就是每個階段的自己想做什麼,去做就對了,人生其實很簡單的,說穿了,就是拿起跟放下而已。

    由 踢客林 發表於 November 10, 2006 12:03 AM

  34. 我覺得王文華寫文章的主要目的只是想抒發他自己的感想而已,good work!
    生活本來就不是用來比較的,沒錢本來就有沒錢的過法,小時候大家沒錢還不是一樣會想辦法弄餅乾吃,一樣過的很happy啊。
    紐約,法國,台灣的生活都很不錯啦,外在條件是死的,人是活的,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就好啦。

    由 踢客林 發表於 November 10, 2006 12:25 AM

  35. 說得好。

    由 工頭 發表於 November 10, 2006 12:30 AM

  36. 還有,我覺得人們早就知道他們自己要的是什麼或不要什麼,只是需要透過別人的文章或是意見來增強自己的信心並與自己的內心相呼應而已,(對嘛,生活本來就要這樣過or 你講的都是狗屁),文章是中性的,閱讀的人對文章反應的方式決定了他對這篇文章的看法。所有的事物都是兩面的。

    由 踢客林 發表於 November 10, 2006 12:42 AM

  37. 哇 這文章回響了快一年了。好吧 我來後知後覺一下。

    本人大半輩子都在巴黎過,這兩年來到紐約,剛好跟王先生相反,但是完全贊成他的看法。在法國,因為他們是社會主義,所以完全不覺得好,後來自己不知不覺的變得巴黎了起來,所以決定趁老之前換個洲生活生活。
    終於來到愛上已久的紐約, 但是卻失望的發現她正開始老得掉牙呢。
    因為紐約人的忙碌和自私,已經讓建築景觀變成黃臉婆了。不像規定每十年就得清一次建築,天天在掃地的法國,還非常老當益壯。巴黎的另類市長,正努力的把巴黎變成個大公園,讓車子寸步難行,漸漸的被公車和自行車道佔走地盤。就連消失已久的環城電車都將復活了起來,非常摩登的在特別研製的草坪間駛著。沒錯,在美國,法國人一天到晚被嘲笑,是因為美國人吃味吧。不過紐約現在處處學法國,常常看到有模有樣,古色古香的地方,近焉卻都像狄斯奈樂園,空殼子令人撲鼻。

    今年世足的時候,在這個叫“膽小橄欖球“為football的國家,竟然發起了soccer熱。發現膚淺的女人為義大利隊加油,膚淺的男人跟德國球迷勾肩搭背,完全不懂球賽規則,為的就是找個異國情人和討厭,讓他們獨立,送他們自由女神的法國,只想氣走法國球迷。但是他們完全不知道,法國人可是逢場助興的天王呢。看球賽只不過是大家相聚,發發瘋,好好party一下的藉口。管他誰贏誰輸? 大家一起渡過好時光吧。這一點,其實當時才輸了的英國球迷反而很了解,竟然很英式幽默的在一旁幫法國隊主持公道。畢竟是對立了數百年的敵友,對他們而言,看球常常也只是大家聚聚,喝喝啤酒發發酒瘋罷了,哪裡那麼嚴重。

    不過我畢竟是台灣出生,對棒球有著美好的童年回憶,來紐約唯一讓我覺得勝過巴黎的,當然是有王建民的棒球,和樣樣都挺道地的台灣小吃。一次回到巴黎,逢人就被問到紐約和巴黎的不同。是的,紐約多元,巴黎有文化,9.11之後紐約變灰了,巴黎多了色彩。不過人還是要過日子的,回到巴黎我最慶幸的是,可以好好呼吸,享受靜靜傳來的教堂鐘聲,和終於可以不用喊著說話。記得以前回台北的時候,也逢人就被問,你在巴黎到底在做什麼啊?我剛開始不懂, 啊?!什麼意思? 生活啊!不然做什麼? 我答。

    在紐約,常跟一群歐洲來的朋友們數落美國。義大利朋友嘲笑這裡的假義大利人,愛爾蘭朋友看不起這裡沒經過大風大浪的愛爾蘭後裔,英國朋友每次一開口,美國男人都矮了一節,女人都成了花痴。好笑的是,唯有歷經滄桑的老亞洲移民排擠新來的資本主義移民。 我常常無奈看美國人在那裡,因為賭自己學校的球隊而非常投入美式足球。問他們,如果Super Bowl的冠軍隊跟紐西蘭的All Blacks比賽,誰會贏? 。。。他們呆了好久,終於忍不住反問,什麼是All Blacks? 我很想回答,就是真男人(不穿保護肩胛)打的橄欖球的世界最強隊伍啊!
    真是可憐,他們的世界只有美國這麼大。


    smileovni 發表於 November 11, 2006 1:34 AM

  38. 嘩,真感謝smile來回答!這個問題我想也只有由妳來談,最具有說服力了。(我還在慢慢消化此則留言的全部內容中)

    由 工頭@吳哥和平飯店 發表於 November 11, 2006 11:29 PM

  39. 謝謝 老友。
    好奇的人,想看看巴黎的新交通系統,可以到我的Blog裡瞧瞧。
    另外,去看過sidekick的連結文章,這裡來對假期部份做一點數據資料參考。

    法國除了國定假期,週末,每週工作時數35小時,年休不包括病假和事假為五週,開除或離職通知必須要有充分理由,期限依工作性質而定,為2個月到四年。產假限女性為十週。

    美國除了國定假期,週末,每週工作時數至少50小時,年休包括病假和事假為四週,開除或離職通知無論任何理由,依合約而定,通常為30分鐘到2週。(所以可以在美國影集中看到馬上不幹了或收到memo要求30分鐘內就得離開的劇情) 產假限女性約為三週。

    瑞典除了國定假期,週末,每週工作時數40小時,年休不包括病假和事假為五週,開除或離職通知需要有嚴重理由,期限依工作性質而定,為1個月。產假不限男女為一年(留職留薪為近90%薪資)。

    不過依我老公的工作經驗,在法國幾乎要拜託職員來上班,在美國職員幾乎永遠都在辦公室。我記得一位女性職員剛剛生產完,打電話來說她過兩天可以來上班,我老公要她至少休息兩週,結果她因為怕工作被別人取代,一週後就出現在辦公室了。

    在美國看電視幾乎一定要有tivo類的錄影系統,不然你會不斷的被一些賣藥,減肥,和怎麼賺錢的廣告轟炸。西岸東岸因為飲食習慣和交通工具的不同,身材也明顯有異。演員演出電影通常在合約裡也會有身材的細節,任何需要改變身材的部份都要特別的費用。結婚不是一張結婚證書而已,有時候是一本合約。許多美國人的婚姻真的是由律師來結束的,當然每州有不同的法律,不過網路上也有提供又便宜又快的離婚手續。

    意思是,真的。在美國,什麼都要錢,什麼都要小費。大家開口閉口都是錢,坐地鐵時看書看報的少之又少。台灣因為政府的長期無能,大家已經習慣什麼都批評的日子。歐洲許多國家也是標榜言論自由,所以可以大聲說心裡的不滿,至於髒話那只是家教的問題罷了。不過在美國,這個也是標榜自由的國家,卻要在言論上步步為營,說任何重話都有可能被告上法庭,或遭殺身之禍。我家唯一的一扇可以看到布魯克林大橋風景的窗口,一天樓下的餐館莫名奇妙的在窗前豎了一面巨幅美國國旗。全樓的鄰居不論國籍都感到驚愕,正打算請餐館把旗桿搬走的時候,餐館的經理竟然找記者寫了一篇,說我們這棟樓的人不喜歡美國國旗,都是反美國主意的文章。加上,旗桿是豎在行人走道上,要搬走,是市政府的事。我們身為律師的樓房代表說要尋求其它管道,所以這幅大旗仍然在我與布魯克林大橋間飄揚。真搞不懂這是個什麼自由國家?

    我之前去了一趟上海和北京。上海都是商人和時尚,相對的北京則有文化和藝術。所以,嚴格看來,台灣其實應該是界於美國跟歐洲國家之間,上海與北京之間吧? 所以如果人真的只能活一次,或著想好好的過這輩子。你是想要能夠好好享受多采多姿的生活?還是想拼命工作賺錢呢?也許折衷一下,當個有文化的商人,或當個有經營頭腦的生活藝術家吧!

    smileovni 發表於 November 12, 2006 5:55 AM

  40. 王文華的文章,對於整日忙碌於工作的現代人,確實有自我反省的影響,此外對於已邁入四十歲以上的這一族群,讓大夥都有些驚覺,倒底自已追求的是什麼?可以是檢視自我的很好機會,我會推荐給好友分享。

    張茂發 發表於 December 9, 2006 11:13 AM

  41. 發哥,感謝您的留言。邁入40歲的這一代,確實有更多的苦衷與應該反省的地方,透過部落格,書寫一點自己的感想,留下一些思考的軌跡,也是好的。

    由 工頭 發表於 December 10, 2006 5:02 PM

  42. 無意間看到這篇文章,也許是身在紐約所以特別有感受
    我剛好相反,年幼唸書到巴黎待過,現在卻在紐約
    覺得這篇文章並不深入
    跟上了這幾年來美國流行的返鄉潮,許多在華爾街上班的高級主管辭去工作
    重新接受廚師訓練當起了餐廳廚師,律師變成農場主人
    作者受過美國教育還是跳脫不出美國思想
    其實法國生活真正的精神並不是這樣,他們的新舊矛盾隱藏在歷史的糾結及光榮之下
    他們的社會價值及人生價值是並不是一個外來客到過那裡體驗生活過便可以模仿了解的
    你說他們悠閒,他們也許會否認,雖然做事緩慢專注,但有很多人單純只是慵懶
    在法國要過著像雜誌般生活真的不容易
    當然紐約是一個新生地,來自世界各地每個人都懷抱著夢想,這也是他獨一無二之處
    作者已經達過他生命的某一高峰,當然他會看見不同的風景
    生活的態度,本來決定在自己,你在忙碌的台北或紐約,只要心胸放開加點想像力都會有像是巴賽隆那的午後

    wangsan 發表於 December 15, 2006 6:28 AM

  43. 在資本主義社會裡, "沒有壞人,只有失敗者", 不只是在紐約.

    只要你離開了大組織,
    組織為了將傷害減到最低,常有的說詞都是對選擇離開的人不利的.

    大部分的人也會以"成者為王,敗者為寇"來看你.

    由 黑松 發表於 November 9, 2007 11:15 AM

  44. 這真是一篇長尾文章啊,每隔一段時間總有人來留言。這樣好。

    由 工頭 發表於 November 9, 2007 11:23 AM

  45. 我一直在找这篇文章,写得很好。没想到在一个台湾的网站找到。好巧

    由 清露晨流 發表於 January 12, 2008 6:02 PM

  46. 在google找 "區紀復"時看到這篇文章

    王文華的文章我感覺蠻浮誇的 內容往往都不深入 且往往為了討好讀著的口味而寫出一些沒什麼人性的描述

    我覺得他本身對人生沒什麼太多的反省 確老是寫一些對人沒什麼幫助的"勵志"文章 大家不要看了他的文章就被一些似是而非的觀點牽著走

    由 kp 發表於 February 23, 2008 8:10 PM

  47. 說實話,王的其他文章我沒什麼感覺,也沒認真讀;但這篇,算是正好打中我的「甜蜜點」。

    以這篇文章來看,算不算「勵志」?我看反而是「喪志」吧 XD

    各取所需,有自己獨立的思考,是一件好事。

    由 工頭 發表於 February 24, 2008 12: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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