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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7, 7:55 PM
今晚最新:PChome部落格(beta版)上線之討論串
[部落誌]
迴響
可以啦,我就弄好了啊
由 工頭 發表於 June 27, 2005 8:12 PM
對啊,好爛喔,
我登入之後一片空白,
是一直按上一頁誤打誤撞回到部落格首頁,
然後發現自己已經登入了,
然後才去設定版型。
由 陳凱爾 發表於 June 27, 2005 8:33 PM
不過上方的banner廣告有點顯眼...PChome的特色嘛...
由 Portnoy 發表於 June 27, 2005 8:35 PM
我也弄好了。
不過,據說我有四個會員帳號,是不是表示....我可以開四個部落格?
由 Alice 發表於 June 27, 2005 8:46 PM
果然是非常beta...
由 ROXYTOM 發表於 June 27, 2005 8:59 PM
我以前好像看到过pchome的新闻台,我还以为这就是台湾的blog的名字呢,呵呵
现在才知道不是:)
由 biantaishabi 發表於 June 27, 2005 9:00 PM
咦,我還以為PCHome 部落格會接收新聞台,直接吸收過來,然後恢復鬥陣網哩。
由 ROACH 發表於 June 27, 2005 10:32 PM
ROACH:
我得到的消息是→並不會接收新聞台,所以....
由 Alice 發表於 June 27, 2005 10:52 PM
剛剛po完這篇就去開會開到現在,還沒吃飯呢*淚*
看到這些反應,我倒是覺得有些抱歉這麼快就把消息發佈出來,但是...醜媳婦總是要見公婆的,我這媒人只是推了一把而已吧?
ROACH,你那想法是正常的邏輯(我原本也是這麼想的),若是按照那個邏輯的話,PChome的blog就很有令人期待(或害怕?)的可能;不過據說他們的思考邏輯並非如此;看起來是換了個角度,從PChome的一般user角度來思考的,所以不想弄得太高深。
今天下午我才在問Vista,除了天空部落以外還有哪些blog平台有「交友」功能(因為我實在沒空去試),得到的答案好像是BeYou、Qpa都有;(當然無名也是有的,而且無名的延伸功能更強,還可以reach到朋友的朋友的朋友...之類),而現在看到PChome也有了;總之是把它拿來當社會軟體用。
我自己對這部份的可能性發展,其實還蠻有興趣的就是。餓死了,回家啦。
由 工頭 發表於 June 27, 2005 11:15 PM
上週六小聚會時也有聊到PCHome Blog,當時還沒public,vista可以測試,我那時的疑問也是電子報是否會提供後台程式供報台長完整轉移到blog上,不過據alice回答,這牽涉到當時PCHome接收電子報下來時所談的條件(code之類的),好像並非那麼容易直接移轉,所以看來PCHome就是打算開拓新使用者嚕!
有趣的是,我剛剛上去註冊了一個blog,隨便逛了一下,看到好幾個站都是blogger過去開來試用的!!有趣~
由 Joe 發表於 June 27, 2005 11:31 PM
"有趣的是,我剛剛上去註冊了一個blog,隨便逛了一下,看到好幾個站都是blogger過去開來試用的!!"
Power Laws 先行者的優勢,Y! Knowledge 那時攻陷未竟,那麼就從 PChome Blog 下手,引領它的發展吧。
由 schee 發表於 June 28, 2005 12:11 AM
呼。終於把宵夜般的晚餐(刀削麵)吃完了。有力氣,繼續再PO。
剛在回家的路上邊騎車邊想。其實,我們現在都還是太習慣用“老blogger”的角度來看這件事情了。或許是現在做客服業做出了一些心得來,常常要去體會客人/User的心情;仔細玩味,我揣摩PChome的思考邏輯或許是像這樣的。
首先,為什麼不做出可以把個人新聞台轉移到部落格的功能?
──坦白說,個人新聞台從一開始就並不是PChome的一部份(它是屬於明日報的),新聞台的文化和PChome也有一定的差異。你不得不承認,這群台長事實上是眼光、要求甚高、並不好惹的。雖說過去曾有過眾人連署救新聞台的壯舉,可是後來畢竟還是鳥獸散了(這當然不完全能怪台長,實在是PChome也撐得很辛苦)。
可以這麼說,到目前為止,大概會轉投blog懷抱的都已經跑了(到新浪、樂多,或者其他平台);至於留下來者,那真的是對新聞台有情感、有向心力,他們不需(或不願、不屑)轉移到blog。由此來看,如果要花很大的氣力去做轉移功能,不僅勞民傷神、捅漏子的機會又更大;何況轉過去能否符合台長之期許?我看也未必。(再提醒一次:這群台長是不好惹的)...這麼想來,真是不如不做。
好,既然上述這一點否定了,那麼PChome為什麼又要做blog?
──你不能不否認,作為台灣第二大portal,PChome還是必須要有些指標性的作為,否則如何能對得起死忠的user?...外面沸沸騰騰炒blog炒得如此之熱,PChome不可能沒有動作。但是它必須先仔細分析主力user的結構:我個人認為PChome除了購物和電子報之外,貼圖、交友這部份的年輕族群還是相當有份量的。
所以,如果我是PChome,我要做的是一個玩具──一個叫做“部落格”的玩具,可以某種程度滿足這群年輕user對於blog的好奇,非常容易上手、沒有太多令人迷惑的功能、卻有blog的基本趣味,就夠了(如果從這個角度來看,樂多日誌對於Yam的user來說,實在是稍嫌艱深了一些);倘若再把相簿、貼圖、分享、交友等部份加強,做成基本的flickr式有tag、group等功能的社群,說不定還能和無名小站一爭短長呢!(...當然,這部份就有點想遠了)
所以,Joe說「PCHome打算開拓新使用者」,我並不同意。我認為它基本上是為了要滿足現有的使用者而產生的一項附加價值服務。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當然我必須說,這是後見之明,是我從現有的PChome部落格的長相去揣摩並倒推回來的思維。本夜到此,報告完畢。
由 工頭 發表於 June 28, 2005 1:28 AM
看這樣的態勢,pchome的廣告會是:「blogger,您~回來啦!!」
由 豬小草 發表於 June 28, 2005 1:31 AM
先不拿既有的標準和成見來看PChome部落格,其實我還滿喜歡的--因為真的,它讓我想起了以前的明日報新聞台(當然不是)。
至於Trackback、Comment還有RSS(我看到PChome有RSS了)等等,也許可以一步步來吧!我寧願它不要急就章,而許xxx一個永恆……
這邊要修正,許PChome既有用戶即可。
由 Vista 發表於 June 28, 2005 2:03 AM
我本來想說...工頭拼業績都好偷懶:P
沒想到正文都寫在回應裡
哈哈(羞~~~)
由 Cassidy 發表於 June 28, 2005 2:48 PM
衝業績這樣比較快啦(笑)
由 工頭 發表於 June 28, 2005 3:27 PM
我純粹就介面來看,我其實是滿喜歡的!簡單明瞭。
好不好用則是見仁見智。說不定那樣的設計才是好用 .... :P 真的,不是開玩笑的,像 pLog 我就覺得太複雜了。應該要再簡化!
Mark
由 Mark 發表於 June 28, 2005 5:16 PM
不當與匿名留言,已刪除,抱歉。
由 工頭 發表於 June 28, 2005 5:18 PM
我也去試了,貼文好像不支援HTML,是我弄錯了嗎?
由 酥餅 發表於 June 28, 2005 5:35 PM
你沒弄錯,是不支援HTML啊。
由 工頭 發表於 June 28, 2005 5:52 PM
>>這群台長事實上是眼光、要求甚高、並不好惹的
唉呀,工頭,身為對新聞台有感情還留在那兒的我要抗議啦,
眼光高歸高,要求不見得高,不好惹更是不見得。
PChome撐得很辛苦還保留著新聞台,這點我是很感激的,
但從user的角度,
管理者當初粗暴又關閉溝通管道的留言版政策,
讓非常重視與台友互動的台長們,是不得不據理力爭的,
我們當初的要求高嗎?
回頭看當時留言版運動,
基本要求只有兩個:
一、任何政策實施前請公告周知,並留有足夠的緩衝期。
二、留言互動是新聞台精彩的關鍵,不要視為資料庫垃圾一筆抹煞。
這兩個要求放在任何提供免費空間的創作平台,
會很過份嗎?不至於吧。
就像果子離當初在你的垃圾是我的寶所說:
「我們憤怒的,不一定是一千則的限制,也許是當局未經商量、沒有預警的粗暴手段,以及時間短促、逼得我們人仰馬翻的粗劣手法。台長不是暴民,不是不講理的暴民,心平氣和的想,也知道,的確,漫無限制的成長,留言版所占的頻寬過大,會拖垮網路讀取的速度,先前當機連連,哀鴻遍野,大家感同身受,個人新聞台管理者改朝換代,雖有留言版五百字大限引發爭議,大致令人滿意,默默改版做好事的作風讓人感激涕零,但這回這樣粗蠻,實在太不應該。」
我剛看了你連結測試版的PCHOME部落格版面,
說真的,對我完全沒有吸引力,
我還是喜歡新聞台的簡潔雅致多一點,
個人以為,
目前留在新聞台的使用者「年齡比較資深」,
通常在版面的喜好方面不喜歡太花俏,
還有絕大部分部落格的字體偏小,
尤其是回應留言的字體都很小,
對資深台長們的視力頗有「還是別去吧的距離」。
又,看到你說缺乏PCHOME部落格「支援HTML」的功能,
我連去開一個來測試玩玩的動力都欠奉。
(新聞台貼文最大的缺點之一,
就是延伸閱讀文章得貼一大堆醜醜的網址)
由 關不好惹?魚 發表於 June 28, 2005 6:17 PM
呵呵,謝謝關魚的說明。這樣我相信blogger們就更能體會新聞台長的心聲啦。(至於那個“不好惹”,就當它只是個,呃,形容詞,好吧?)
由 工頭 發表於 June 28, 2005 6:46 PM
"這群台長事實上是眼光、要求甚高、並不好惹的"~~我舉雙手贊成!!
不過"謙虛"與"體諒"也是一種修養,善意的批評是必需要的,但是尚未使用就隨意罵個幹字,或者以"靠北愛碎嘴"來反擊,恐怕連工頭版主都不太感認同!!"先行者"不是負面的稱呼,問問工頭這一路走來的呼籲就知道,我指的是工頭或者淡水奶爸..等之人.
【PCHOME】提供了這麼一處空間來供大家創作,雖然也有某種程度的共依共存的寄生關係,然而若是覺得這個新網站落伍了,大可以去函建議,在建議不被採納後拂袖而去,倒也不必以挖苦的髒字,失去了『施與受』應有的禮貌!畢竟他也是網路書寫的濫觴吧,不是嗎?
工頭您就多包涵了....
由 我是那個愛碎嘴的路人 發表於 June 28, 2005 7:27 PM
工頭ㄟ,我之前會唉呀呀叫的原因,
就在於不好惹對你而言只是個「形容詞」,
卻是好大一個貼在我們(小野家族、果子離、漂浪和我等等台長)身上的「標籤」呀。
由 關唉呀魚 發表於 June 28, 2005 8:07 PM
我覺得好累。
關魚:我說「不好惹」,並沒有貶意。我只是覺得,好像大家不在一處打打鬧鬧(我指逗陣網)久了,連對話也辛苦了。其實你毋需將那整個複雜的溝通流程寫出,我也並不是針對哪個事件。
回頭再看看我自己的文字,我的天,我說「眼光、要求甚高、並不好惹」,這樣會令妳感到是在損人嗎?是一種標籤嗎?妳提出的幾位,除了小野家族我比較不熟,都是好「同學」,我有必要貶各位嗎?
我在說的,是我「模擬」的、「揣摩」的,PChome的邏輯(當然或許也不是真的如此);並不是我的角度。
能不能這樣一言以敝之──我試圖要表達的意思是:PChome有了過去的經驗,深知推出一項服務,要是客服流程做得不夠嚴謹,USER是不會沉默的。與其如此,它不如做一個玩具,大家開開心就好了?
...而,正如Mark所說,說不定,這樣反其道而行、以簡單明暸為原則的服務,反而殺出重圍、異軍突起?
and, to路人,我看起來你大概是沒有惡意。不過我想說的是,這個blog算是個人的私領域,在這私領域中難免有朋友之間的嘻笑怒罵、玩笑粗口。大方向,我們儘量把持;小行為,望您一笑置之。
由 工頭 發表於 June 28, 2005 10:16 PM
高人教誨:最近犯口舌,少說話為妙。
也好,公司臨時派我去東澳八天,就當去避避暑吧...*淚*
由 工頭 發表於 June 29, 2005 1:04 PM
不支援HTML~唉呀呀~有點失望
剛上去看了看~覺得~
"它基本上是為了要滿足現有的使用者而產生的一項附加價值服務。"
我贊成。
反正大勢所趨吧~大家都要有個blog加值服務~一窩蜂~
這應算是件好事,不過我想要推出的應該要注意"搬家"的功能
不管是新聞台搬到部落格,部落格甲搬到部落格乙。
對我自己來說,兩個格已經夠多了~:P
如果方便搬來搬去,各家誰的設計功能服務好,就往那兒搬~
(這樣聽起來好像蠻可惡的~不過這是使用者的特權吧~^^Y)
由 ANNEX 發表於 June 29, 2005 1:14 PM
這個也算是熱門討論串吧...那就自己來打個廣告好了...
“傳聞已久的《部落客(BLOGGER)旅行團》全新啟動,KEN(工頭堅)邀請台灣的部落客(blogger)們在7月30日一同乘船跨海、登上龜山島。帶著你的數位配備、和一顆熱情的心,航向大海。
詳情請見 夏天裡,過海洋─2005《部落客旅行團》邀請台灣Bloggers登上龜山島 ^^ by 工頭”
由 工頭 發表於 June 29, 2005 2:03 PM
工頭,騎機車的時候,不要胡思亂想啦,要不就學學崑濱伯,看你以前有沒有花生沒曬乾就賣人,至於口舌之災,沒這回事,阿彌陀佛!
由 米果 發表於 June 29, 2005 11:22 PM
果然,騎機車就是要專心啊~~
由 工頭 發表於 June 29, 2005 11:26 P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