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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 7, 9:32 AM
是誰說部落格在今年會爆發成長的?(IM+螞蟻)
...別誤會,我這句話可不是在質疑,而是想跪下來拜這個人,拜他的先見之明(還是一語成讖?)...不過好像大家都這麼說。
一大早從Charles那裏(EVALS TEN)看到年代電視的IMBLOGGER。複雜的框架頁(用FireFox看的話);如果用IE看,則框架會自動合起;可是為什麼非得把影音新聞和blog擺一起呢?是說各種媒體兼容並蓄嗎?不懂,扣分。點選Blog:bad link,bad link,bad link。...再扣三分。或許人家還在測試,是被Charles「挖」出來了(如同當初挖出樂多一般^^),要求別太多。
不過從這裡亂找,找到《螞蟻共和國》網誌,乍看的感覺起來好像是另一個Oui-blog。以下摘自螞蟻的「關於我們」:
受限於現有網站的架構與技術,無論是企業、個人或是社群網站,皆僅能獨立運作,無法與其他網站互通資訊、共享資源,就像隻單打獨鬥的小螞蟻,在浩瀚的網際網路裡浮沈一般。有鑑於此,「螞蟻數位」決心以卓越的平台技術,顛覆現有網站的架構與限制,致力於「協同式網站」的研發,並賦予網站與網站間,相互聯結與協同合作的能力。
報告完畢,上班。
[部落誌]
迴響
用Firefox看..真是複雜的可以!
由 Richard 發表於 January 7, 2005 10:06 AM
由於工作的需要
我們每個禮拜要開會分享最新的媒體訊息以及狀態
也就大概在11月的時候
我看到某篇文章,然後跟大家分享部落格
當時大家還搞不清楚狀況
最近還真的有幾個同事
跑過來跟我說
那個部落格 最近好像真的很紅ㄟ!
由 conan 發表於 January 7, 2005 10:52 AM
是呀。雖說過去幾年在網路上也看多了這種「興興轟轟」的景象,還是覺得有點誇張。畢竟是一下子全部冒出來的感覺。
由 工頭 發表於 January 7, 2005 11:09 AM
進入障礙太低了,幾乎每間公司都想自己成立免費的部落格網站,但是好像沒有這麼多人想寫。
由 pjhuang 發表於 January 7, 2005 11:29 AM
《螞蟻共和國》好像是phillis 弄的.. @@
由 jeph 發表於 January 7, 2005 12:06 PM
我覺得「想不想寫」這個問題,還在於其社群性。
寫了,有人迴響,會被引用、聯播,就有繼續寫下去的動力。寫不出好東西或擠不出時間寫好東西,會羞愧焦慮(如我)。
把人味做出來了,才是成功最基本的條件,不是靠大媒體或者口號。上述兩個比較起來,螞蟻還比較有潛力。年代那個,如果真像charles所言有了主播blog,或許還會有一點人氣。
可是blog貴在生活性和誠實,這兩者對主播都沒有加分作用(我沒說錯吧?誠實並不是主播,尤其是美女主播的必要條件吧?),她會願意這樣做嗎?
由 工頭 發表於 January 7, 2005 12:28 PM
真的太難用的。
太複雜了。
並且
可以發表文章
可以點進單篇文章頁面
但是卻無法到首頁
會不會太奇怪了點
我還是回到我簡單的世界就好
由 凱洛 發表於 January 7, 2005 2:37 PM
另
成語教學:
一語成"讖",音同"襯"。
由 凱洛 發表於 January 7, 2005 2:41 PM
IMBLOGGER好像就是用螞蟻共和國的程式改的耶!
由 Alice 發表於 January 7, 2005 3:32 PM
飛鳥麗子:早上是匆匆忙忙隨便亂點,就從IM跑到螞蟻了,所以我想那邏輯應該也是「IM powered by 螞蟻」這樣。
由 工頭 發表於 January 7, 2005 5:02 PM
...不過,我想說,看到這樣的發展,還是很欣喜的。blog畢竟不是只有先來的人能玩,越多人投入,應該會玩得更精采。大家從做中學,最後一定會找到彼此相容的方式,內容無遠弗屆。
由 工頭 發表於 January 7, 2005 5:22 PM
又來了一個
http://blog.webs-tv.net/
在這一陣子弄個BLOG服務,畢竟還是可以吸引網民的眼光
但是大家還是要睜亮眼,畢竟網誌要搬家也是很痛苦滴
由 jeffchang99 發表於 January 16, 2005 8:01 PM
嗯...*頭昏腦脹*...所以他也提供南波杏blog?
由 工頭 發表於 January 17, 2005 10:25 AM
TVBS的BLOG廣告"我在我的部落格"
在電視上連打
真是佔盡地利之宜
他們也堂而皇之把萬兒立定啦--"部落格"
由 凱洛 發表於 January 17, 2005 10:33 AM
說到這個螞蟻共和國,去年我曾經有去面試過,辦公室在東興路和市民大道附近,老闆在美國是.Text作者Scott的鄰居,很有料的一個人,那次面試堪稱是我經歷時間最長的一次面試,也長了不少見識,不過後來我是不看好這樣的事業所以就沒去了,如果想磨練技術(.NET)和學習軟體工程的人我強烈建議去試試看,應該可以學不少東西。
由 路克桑 發表於 May 10, 2005 2:18 PM
...這個嘛,我是有聽到另一種對這位老闆的評語,令我很好奇想要認識他。
由 工頭 發表於 May 10, 2005 4:48 PM
沒錯...我腦中也是浮現菲利斯所說的那些血淋淋又淚潸潸的場景
我也想認識此人
別忘了轉介紹給我
XD
由 凱洛 發表於 May 10, 2005 7:31 PM
菲利斯該不會是我那天遇到的工程師吧?
我是很驚訝台灣有公司真的在實踐eXtremeProgramming,不過老闆提出的工作條件沒有安源好,所以看在$$的份上就作罷了。
直覺上這個老闆技術能力強,不過看來是相當固執的人,尤其是當我質疑他的Bussiness Model,他似乎就怒了 haha....
由 路克桑 發表於 May 11, 2005 12:01 PM
真是越聽越有趣,好想認識啊 XD
由 工頭 發表於 May 11, 2005 12:11 PM
我比較想知道菲利斯的遭遇耶...
畢竟我只跟那個老闆拉勒了五個小時而已
血淋淋又淚潸潸?好嚇人的樣子
由 路克桑 發表於 May 11, 2005 12:46 PM
不方便啦,畢竟在外面還是要做人的...
其實也沒有那麼血淋淋又淚潸潸啦,就是覺得這位老闆很有趣而已。
由 工頭 發表於 May 11, 2005 12:57 PM
不過後來我是不看好這樣的事業所以就沒去了
由 paper 發表於 January 28, 2006 3:57 PM
不過後來我是不看好這樣的事業所以就沒去了>>幸好你沒來 不然可能成為被資遣其中之一
由 paper 發表於 January 28, 2006 3:58 PM
嗯嗯,還好沒去,不然就會像我一樣,過年前領不到薪水,每天挖撲滿過日子,沒錢回家過年,一個人在北部吃泡面啊.....
由 Ruca 發表於 August 25, 2006 3:26 PM
這麼慘?看來過不久就又可以寫一部「台灣BSP血淚史」了。
由 工頭 發表於 August 27, 2006 5:42 PM

